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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建立新农合制度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农民利益,引导农民群众发扬互助共济的集体主义精神,提高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能够合理、公平的利用卫生资源,减轻广大农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农民看病难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但当前,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遇到系列问题,本文将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现状与其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研究。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可持续发展。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概述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内涵
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各级政府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发布《关于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了建立新农合制度的含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框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实施以来坚持以大病统筹为主,具体有两种运作模式:
第一:住院统筹+特殊重大慢性病大额门诊统筹+门诊家庭账户。这种做法的优点是:把农户个人缴费的大部分划入家庭账户,相当于活期储蓄,也就是说农户对这部分费用支配的空间较大。缺点是由于农户认为看病仍然是花自己的钱,相当多地表现出“节约”的意愿,这直接导致门诊账户基金的大量沉淀,绝大多数参合农户得不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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