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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作者: (字数:27608) 浏览: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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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范文题目:论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论文范文关键词:论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论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毕业论文范文介绍开始:
XCLW131376  论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内容摘要:商业银行大量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既有体制上的因素,也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合理的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是加强贷款风险管理,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的有效保证。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着诸多缺陷,明显影响了银行对贷款信用风险的防范和控制。鉴于此,本人根据我国国情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的客观需要及本人实践累积的经验,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原因,提出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设计设想。
 论文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对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及其特征进行分析,指出贷款风险具有隐蔽性、滞后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征。分析商业银行贷款风险产生的内外部原因,指出信贷政策、责任意识、制度约束、审批授权等方面是影响贷款风险的内部原因,也是主要的决定因素。而社会信用环境、法律环境、信息的不对称亦是造成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外部原因。
 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即委托—代理链过长导致贷款风险控制弱化;我国商业银行较注重短期激励而缺乏长期的激励机制;贷款审批流程长产生的效率低下和职责不清;贷款风险预警评估机制不完善,以及缺乏科学的贷款风险评审机制和风险责任追究制度,管理制度上存在的缺陷直接影响了贷款风险管理的强化。
 第三部分,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设计的设想,主要内容有:
 为了解决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体制性问题,必须按照建立现代商业银行的要求,加快推进改革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提供制度保障。按公司治理的标准,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为贷款决策机制的建立以及激励约束机制的实施和落实提供基础和保证。
 为了提高效率、防范风险必须对贷款风险管理流程进行再造,通过提高贷款科学决策水平,对授权权限的调整以及审批程序的简化等实现发展业务和控制风险的贷款风险管理目标;并且提出了对我国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贷款业务相关人员进行物质上的激励是有效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对贷款业务进行必要的激励的同时,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对贷款风险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也是十分重要的。健全贷款风险预警机制是防范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重要一环。因此,在建立和完善贷款风险预警机制的基础上,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执行,对于贷款风险的防范具有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目 录
一、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概述5
(一)、贷款风险及其特征5
(二)、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控制过程6
(三)、 商业银行贷款风险产生的因素分析7
二、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10
(一)、委托—代理链过长导致的代理风险弱化10
(二)、注重短期的奖励,缺乏长期的激励机制11
(三)、贷款审批的流程长产生的效率低下和职责不清12
(四)、贷款信用风险预警、评估制度不完善13
1、贷款信用风险预警不及时13
2、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评价结果欠科学13
3、贷款信用风险评估相关数据严重缺乏14
4、企业账单造价比较严重导致评价结果不能真实反映企业信用状况资产 …14
5、贷款时“三查制度”执行不力14
(五)、缺乏科学的贷款评审决策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15
1、商业银行贷款评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存在的问题15
2、贷款风险责任追究制度难以落实15
三、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设计17
(一)、加快推进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17
(二)、建立商业银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20
(三)、实行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流程再造23
(四)、实行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激励制度25
(五)、落实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责任追究制度27
(六)、健全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预警制度30
1、贷款风险预警必须制度化和规范30
2、成立专门的机构专司宏观信贷风险预警工作31
3、完善信息共享机制32
4、采用贷款定性分析的同时,不断增加定量分析的比重32
5、强化和健全贷款“三查”制度33
四、结论35
参考文献36
致谢38

一、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概述
商业银行经营货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这种以让渡资金的使用权获取收益的经济行为的高风险性。因此,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和有效防范控制风险始终是商业银行经营活动中永恒的主题,充分认识贷款风险的特征和贷款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加强贷款风险整个过程的控制,认真分析贷款风险产生的内外部原因,对于商业银行加强贷款风险管理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一)、贷款风险及其特征
 贷款是商业银行的基本业务,它是以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按期偿还为本质特征的特殊价值运动。贷款风险是指借款人违约故意不还或不能偿还银行的贷款本金和利息,给商业银行贷款本息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以信任为基础的借贷关系隐含着不确定性;即风险存在着两种可能,一种是借款人故意违约有钱不还,另一种是主观虽有还款的意愿,但由于经济环境变化等带来不确定性,借款人不能实现预期的经营目标,生产经营出现亏损,确实没有能力还款而产生的违约行为。这两种情况都可能给商业银行的贷款带来风险造成损失。
具体讲,贷款风险包括经济风险和道德风险。经济风险是指借款企业由于经营决策失误和运行约束机制等不适应外部经济情况的变化,导致经营管理不善,资金使用无法实现预期的增值效果,甚至出现亏本的状况,造成到期无法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使商业银行贷款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道德风险是指借款人的素质操守存在问题有意向银行提供虚假财务资料和信息,骗取银行贷款;或借款人即使有钱也赖账不还,使银行贷款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贷款风险的特征是指贷款这种资金使用权的让渡构成商业银行资产风险可能产生损失的固有特性,基于这种特殊性,商业银行必须通过对贷款信用风险的认识、防范和控制,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贷款风险的特征有隐蔽性、滞后性、复杂性、长期性。
隐蔽性:指贷款人由于受识别风险能力和水平的限制,无法及时发现借款人隐瞒的信息数据或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而构成的对贷款到期安全收回的潜在威胁。商业银行的贷款信用风险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滞后性:指商业银行对一家企业发放贷款或所办理的贷款业务,其信用风险的发生带有时滞性,即贷款以后风险通常并不立即显现,而要经过一个过程或一定时间才会真正暴露出来。导致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因素除了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之外,主要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借款人经营状况的好坏,而导致借款人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一个累积的渐变的过程;由于信息不对称性,对于借款人存在的风险的了解,贷款人往往总是落后于借款人,贷款必须经过审批,获得贷款的借款人在当时往往被认为是符合借款条件的,但由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经营状况是时刻都在发生变化,而贷款人的贷后检查往往不可能经常进行,也不容易做到每次检查都十分细致深入,因此,贷款信用风险的显现存在时滞。
复杂性:指影响贷款安全的原因极为复杂,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和操作上的原因,也有社会信用环境变化上的问题,贷款信用风险的产生往往是各种复杂因素交织在一起的结果。
长期性:指商业银行经营是持续不断的,一家企业贷款安全收回后又会对另一家企业发放贷款;这个时期的风险化解后,下一阶段贷款的风险又会出现,因此,只要商业银行在经营在发展,其风险就必然会长期存在,商业银行面对的是长期防范和化解贷款信用风险的艰巨任务。
(二)、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控制过程
贷款风险管理是指银行运用系统和规范的方法,对信贷管理活动中的各种贷款风险进行识别、衡量、预测和处理,防范和降低风险损失的发生,以及对信贷活动的影响程度,以获取最大的贷款收益的信贷调控行为。贷款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业务的核心,也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承受风险是银行业的核心特征。只要所承受的风险是合理的,能够控制住,并且在银行资金实力和信贷能力允许的范围内,商业银行的经营就是成功的。贷款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建立有效的信贷管理体系,制定正确的贷款政策和科学的操作规程,提高贷款的质量,保持资产的流动性,能敏锐识别贷款各环节出现的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管理防范和控制。
贷款风险管理是一个完整的控制过程,这个过程包括预先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
1、预先控制,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办法,制定信贷投向政策,核定客户信用等级和债务承受额,确定客户授信总量。
 2、过程控制,包括按照授权有限的原则,制定授权方案,完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审机制,对各类超权限授信业务进行审查。
3、事后控制,包括对授信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和授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对贷款管理,资产质量状况作出后评价,并以此相应调整授信政策和授权方案。
(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产生的因素分析
内部原因产生的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内部人员和机构的主观行为造成的风险。内部风险是由银行的自身行为产生的,如:
商业银行信贷政策:贷款政策是银行为实现各自的经营目标而制定的指导贷款业务的各项方针、规则的总称。贷款政策直接体现银行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有利于指导信贷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规,维持适当的授信标准,确保贷款质量,防范、控制信贷风险;信贷政策是指导商业银行经营的重要指引,其宽松还是严格对贷款的信用风险有着重要的影响,松即可能更主动,更积极地选择使用资金的对象,将贷款发放出去,这种主动和积极的方式产生的贷款信用风险更大;而严亦可能更有利于减少贷款信用风险的发生。
制度约束:审批决策机制完善,程序严密、责任追究执行严格的商业银行,其产生的贷款信用风险相对小于内部管理制度松懈的商业银行。
人员素质:指办理贷款业务的从业人员对贷款风险的控制能力、管理水平和个人的素质;显然人员素质低的商业银行比人员素质高、内控体系完善的商业银行较容易出现贷款的信用风险。
责任意识:责任感对一家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防范非常重要。如果每一位贷款业务人员都能处处为其银行利益着想,时时把银行的钱当作自己的钱认真对待,那么贷款信用风险亦会相对较小。
考核制度:当商业银行基层行为了完成上级行下达的高于其承受能力范围内的利润指标和贷款新增指标时,亦会积极发展贷款客户,而相对忽视对贷款信用风险的防范,如果上级行考核体系缺乏科学性,更会助长基层行为了追求当期利润而忽视信贷资产的长期风险,容易产生经营上短期行为。
贷款授权:由于基层行管理水平、人员素质、风险意识的局限,在抓控制贷款风险能力上,要比上级行低;因此,对基层行的贷款授权要与其实际的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银行的制度要求以及风险管理能力对基层行进行适当的授权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对基层行授予贷款审批权限超出其实际的风险控制能力,那么其可能出现的贷款风险要比授予适当的贷款审批权限的基层行来得大。
贷款决策评审机制:建立科学的贷款决策评审制度是有效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是提高贷款控制能力的必要措施。如果商业银行缺乏这样的制度,贷款决策反程序操作,由于一个人说了算,在选择贷款企业或项目时,对贷款风险认识不足,不经过充分的贷款风险评估论证,那么,基于这样的做法所产生的贷款决策失误和造成的风险要比拥有完善的科学民主决策评审制度的商业银行大。外部原因产生的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客户的信息获取、手头掌握的客户的信用情况,以及还款能力或意愿、国家政策、经营环境等外部因素发生的变化对银行的信贷资产产生的影响而导致的风险。
社会信用环境:如果社会的每一个借款人都拥有良好的信用意识、债务观念,充分认识到借债还钱这一天经地义的游戏规则,并且意识到违反这一规则的严重后果和将要受到的处罚,那么,面对这样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商业银行的贷款安全性就有更可靠的保证。因此,社会信用环境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信用风险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法律环境:如果法律对契约关系和债权人利益保护不够,缺乏对欠款人的法律制裁的威胁力;司法审判存在的随意性和不公正性;判决执行不力;这种情况的存在无形中给不讲信用,欠债不还的人以借口,处于这样的外部经营环境,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防范将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风险会更大。
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外部表现。信息的不对称,增加了商业银行信息搜集的难度和成本,是造成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在银行信用关系当中,商业银行总是处于信息的劣势,而企业亦相对处于信息上的优势,因为它对自身的经济状况,远景及自身的努力程度都绝对比银行更清楚,银企间信息的不对称表现在:
借款人在申请贷款前,对自身的盈利水平,经营管理水平,战略远景等可能波动情况以及宏观因素如国家经济的政策,自然因素、政治原因对企业构成的影响拥有比银行更清楚的信息,它在向银行贷款时,为了获得贷款,具有掩盖自身存在缺点的动机;由于这种单方面拥有信息的存在,使得银行贷款的实际风险比它所观察到和想象的还要大,商业银行作为委托人的目标函数是企业及时完整地偿还本金及利息;但由于企业作为代理人在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动机驱使下,可能会采取违背委托人目标的行动,使得银行贷款的偿还产生了未来的不确定性。
借款人获得银行贷款后,同样存在着企业贷款用途的信息不对称性,企业获得贷款后可能会瞒着银行将贷款挪作他用,或者出于投机心理投向风险更大的项目,获取暴利,本身受益;当项目亏损时则赖帐,把风险转嫁给银行。因此,在贷款的使用上,企业可能有许多的隐藏行为,而这些行为又很难被银行所掌握和深入的了解,由此构成的信息不对称成为商业银行贷款重要的信用风险因素。
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总是存在的,而这种信息的不对称表现在贷款前和贷款后,由十信息的不对称,使得银行在贷款决策方面容易出现误差,对不该发放的贷款发放了,出现了借款人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变化,给银行带来了风险;而借款人对贷款使用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对借款人资金用途失去监控,资金无法实现预期效益,从而出现了贷款风险。
二、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
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直接影响贷款信用风险的管理,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应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的目标要求,通过克服这些缺陷进行设计,我们分析这些缺陷的目的,就是为设计提供借鉴,避免这些缺陷影响银行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
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委托—代理链过长导致的贷款风险控制弱化
委托—代理关系表现在两个层面:第一,国家是商业银行的惟一产权主体,这样就形成了国家与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政府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第二,由于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为分支行制,所以在商业银行内部还存在着多级委托代理关系,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的每一层次既是委托人,又是代理人,具体表现为下级作为代理人,而上级作为委托人,下级对上级负责,代表上级的利益。由于商业银行实行的是法人授权制度,各级分支机构在上级行的授权、转授权与再授权下行使相关代理权。由于委托代理链条过长,层层授权,层层代理,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造成信息传递的失真、迟缓,影响了决策的正确性;又有可能因信息的不对称,代理人隐匿不利于自己的信息,与管理者博弈,做出有损于出资人利益,而有利于自己的机会主义行为。
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姜建清认为,商业银行呈现很长的管理链条,从“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分理处”具有五个管理层次,其弊端集中表现在二个方面:
第一,管理链条拉长造成信息的多级传递和决策,容易导致由上至下或由下至上的信息失真,使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严重化,总行管理效力逐级递减,失误概率明显增大,风险责任与控制能力不对称。
第二,依权限逐级报批,一方面使工作效率大大降低,另一方面可能使良好的市场机遇逐一丧失,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态势下,这种决策迟缓造成的损失会愈来愈大。
第二,层层转授权模式加大了总行的监督难度和层级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成本,很可能造成内部控制失灵,成为滋生道德风险的温床。如分支机构自身拥有的特定利益目标,加上与地方政府的千丝万缕联系,使有的分支机构与地方政府联合起来对付上级行,要资金,争项目,弱化了上级行的经营目标,不利于总行经营目标的实现。
 商业银行这种多级委托—代理关系,使得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权责的不对称;表现在贷款风险管理上就是,如果支行一笔贷款需要总行审批,那么就要经过二级分行、省一级分行这中间的环节;这样难免造成信息传递上的失真;假如支行为了使得贷款获得通过亦容易隐瞒真实情况,造成总行决策上的偏差导致贷款风险的产生,不利于风险的有效控制;还有支行在执行总行的信贷政策上也容易造成信息传递上的迟缓,导致贷款风险控制弱化,所以要解决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对流程重新进行设计和再造,简化操作流程,以此加强贷款风险的有效管理。
(二)、注重短期激励,缺乏长期的激励机制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领取工资的报酬系按照国家规定的等级工资制度;年底再按经营业绩发放一定金额的奖金;比较充分地解决了内部人的短期激励问题,但现行的激励机制与商业银行的长期发展没有必然联系,由于只有短期激励,其结果可能导致银行的资源配置低效率,尤其是银行经营行为的短期化。黄湃、王杜堂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制度安排与路径选择》一书里以内部人利益最大化模式说明内部人追求短期利益的方式及危害:
 内部人利益最大化模式为:I=aP+bC+rN,其中:I为内部人利益;a为内部人对利润的分享系数,P为净利润;b为成本侵蚀系数,C为成本;r:是关系贷款的寻租系数,N为发放的关系贷款。当a=1, b=r=0时,内部人利益最大化与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目标一致;当a=0, b=r=0时,内部人利益与商业银行利润无关,在更多的状态下,a,b,r既不可能等于1,也不可能完全等于0, 而是介于1与0之间,依据商业银行目前的公司治理结构现状,正处于最后一种状态。
 当a对于内部各级经营者和决策者来说很不确定或者确定性很小时,他们可能会选择扩大成本,提高成本侵蚀系数;通过发放更多的关系贷款,提高寻租系数,获取寻租利益,其结果是资产规模扩大,但资产质量和风险状况恶化,经营效益低下。
 当a比较确定且较大时,银行内部人也会有较大激励去扩张信贷规模,控制成本费开支,通过做大“账面利润”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通过突击发放贷款,瞒报不良资产等方式,以获得更大的利益,结果是对银行经营埋下巨大的风险隐患。
 通过分析,他认为在商业银行拥有经营控制权,而激励机制扭曲和监督机制弱化的条件下,银行内部人在追求利益与效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必然导致贷款资源配置和经营效率下降以及信贷风险的加大。
 内部人利益最大化的直接表现就是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短期化,贷款风险具有滞后性特征则为短期化行为的危害提供了掩护;短期化是可以用长期激励办法加以克服的。经营行为短期化如不通过制度加以约束危害是极大的,因为,商业银行的经营者可能为了完成预期的经营利润目标,就会相对忽视风险而大量地发放贷款,对十贷款未来的风险亦较少考虑,所以,为了克服短期化行为,对贷款审批决策形成必要有效的约束和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进行长期的激励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三)、贷款审批流程长产生的效率低下和职责不清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流程呈现的特点是层次多、环节多,而运行效率不足。由于环节多,导致一笔贷款经手人员多,产生职责不清。以县级支行报送一笔省行权限内的贷款为例。
从支行受理项目起到省行行长签批同意,至少涉及30个人签字,涉及部门环节达8个:支行业务科—支行领导—二级行尽职调查小组—二级行风险评审委员会—二级行领导—一级行尽职调查小组—一级行风险评审委员会—一级行领导。在该流程中,贷前调查、项目评估、尽职调查、风险评审、贷款审批等环节都要写出相应的报告,经过两次尽职调查,两次风险评审,不仅重复劳动,效率低下,而且不易明确责任。
一笔贷款经过的环节和过程如此复杂,不仅不利于提高效率服务客户,而且由于环节多不利于分清责任,难以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也极容易因效率低下,而失去客户和市场。
(四)、贷款信用风险预警、评估制度不完善
 贷款风险预警和评估制度是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重要制度,也是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但现实中商业银行存在的是由于风险预警不及时,风险评估制度不健全,导致未能在风险产生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给商业银行的贷款带来损失。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贷款信用风险预警不及时
 贷款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及时发现贷款人信用等级恶化是防范贷款信用风险的重要前提,而不良贷款产生的早期预警信号主要有:①宏观经济出现衰退迹象。如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措施,对经济结构的调整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而一旦宏观经济进入衰退阶段,银行信贷资产将受到严重影响。②行业经济状况恶化。由于市场变化或新的替代产品和竞争性行业出现,行业的销售收入或市场份额明显下降,产品大量积压,价格大幅度下降。③借款人偿债能力恶化。由于借款企业的经营决策失误,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恶化,高级管理人员频繁调动等原因,借款企业的偿债能力恶化,银行或信用评级机构可能降低企业的信用等级。
 但是对于这些影响贷款安全的信号,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尚未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科学的体系对不良信贷资产进行早期预警,主要依靠的是信贷人员的责任心和经验对贷款安全性进行判断,难以及时和全面发现不良资产的早期预警信号,错过了及时采取措施防范贷款信用风险的机会。对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2、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评级结果欠科学
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的评定是防范贷款信用风险的手段之一,通过信用等级的评定、分析企业的财务变化情况和企业债务承受能力,是贷款信用风险预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评级方法比较简单,由各商业银行自主评定,评级的主观性较强,相互之间缺乏可比性。与国际商业银行的先进评级方法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法过于简单,主要手段是打分法,即选取一些有关的财务指标和定性指标根据事先确定的分值表分别打分,然后加总得出评级对象的总分数,从而确定出其相应的信用等级。这种缺乏对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难以测定出不同信用等级贷款的违约率和清偿率。
3、贷款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数据严重缺乏
 我国商业银行电子化管理起步较晚,缺少关于企业详尽完整的信息资料数据库,数据历史年度过短,加之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经济结构和法律制度都在发生巨大变化,历史数据的可比性不强,建立定量模型困难很大。这种状况对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评估造成严重影响。
4、企业账务造假比较严重,导致评级结果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资产
 银行对贷款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时,企业的财务数据是重要的参考资料。从而对于经济社会中众多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就很少有监管机构进行检查和监督,企业做假账、提供假报表的行为非常普遍,导致企业财务数据不准确、不全面、不完整、不可靠。严重影响了信用评级的客观性和公平性。
5、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力
贷前调查作为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信贷人员做不出有深度的调查,对于企业提供的报表数据轻易采信和运用;贷时审查材料不认真,发现有疑问时缺乏责任心不加以核实,给决策审批者提供错误的依据,这种情况在实际的贷款工作中较为普遍;贷后检查作为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信贷员一旦贷款办理后,缺乏对贷款企业的后续管理、跟踪和贷款资金用途的监控,贷后管理仅限于应付日常制度检查的需要,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造成贷款风险预警机制失灵。
(五)、缺乏科学的贷款评审决策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1、商业银行贷款评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存在的问题
贷款风险评审委员会是提高决策水平,防范贷款信用风险的重要制度之一,但存在着以下问题:
(1)、银行分支机构贷款评审会的成员大多数都是部门的主管,日常事务较为繁忙,贷款评审仅是兼职工作很难能有精力集中对贷款进行评审,贷款评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2)、对评审委员评审项目的失误应承担的责任,无明确具体界定,所以评审项目时极容易出现两种倾向:要么卡得很严,轻易否决,造成优质客户流失和基层行的无效劳动,浪费人力物力;要么作出轻率的决定,给商业银行贷款埋下风险隐患。
(3)、对贷款的评审缺少行业专家的意见。由于评审委员知识结构带有较大的局限性,对行业的了解较少,专业知识比较有限,因此,在评判贷款项目时,更多的是凭主观判断。
(4)、评审委员都是由同级的行长指定的,受行长的领导,这样较容易出现评审委员在评审项目时受行长的观点和意见左右,甚至干预的情况,评审的独立性难以落实和执行。
2、贷款风险责任追究制度难以落实
 我国商业银行一笔贷款的发放须经历贷款的申请、贷款的审查、尽职调查、风险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审核、问责审批等诸多环节和程序。如果贷款出现问题,业务发起单位认为该笔贷款是评委会决定的,评委会要承担责任,有时基层行还会认为,反正有评委会把关,自身可以不负责任地上报;评委会则认为,直接接触客户的是基层行,基层行要承担责任;责任的认定较难。
 由于银行贷款可能产生的损失不可能通过事前的程序、制度设计来规范,产生不良贷款的成因是主、客观多种因素的混合物;前手和后手的责任划分也极其复杂;客观责任还是主观责任难以完全划分清楚,当贷款风险出现造成损失时,对责任的追究存在较大的困难。
 另外商业银行的贷款管理缺乏清晰的权力责任制度和激励约束制度。当激励不足约束过度时信贷人员会选择消极态度;而激励过分约束不足时,则容易选择放纵行为。同时,当贷款出现问题时,往往通过贷款风险评审委员会的集体负责制度来承担责任,结果是人人负责而又人人不负责,使得责任的追究无从下手,以致在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之间单向选择。
三、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设计
根据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客观需要及我国贷款风险管理存在的制度缺陷,提出如下六个方面的制度设计。
(一)、加快推进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
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和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是商业银行重要的组织结构制度。巴塞尔委员会的《银行业有效监管核心原则》要求商业银行产权必须明确、清晰。产权制度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决定着商业银行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性质和特点,影响商业银行的行为目标和行为方式,从而影响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效率。
加快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改革是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设计的基础和前提。由于产权不明晰,出现了贷款风险造成的损失无人承担责任的状况。因为一是商业银行贷款发生损失的程度与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的任途关系不密切,有的银行的行长遗留一大堆的不良资产,但照样提升;由于贷款产生风险造成损失最终还是由商业银行的总行承担,因此,基层行的行长对信贷资产质量并不十分关心。二是很多商业银行是国家的银行,有国家信用作支撑,不会出现挤提,也不会存在破产问题,贷款损失最终还是由国家通过增发钞票办法解决。贷款损失由总行的呆账准备金冲销,并不影响新贷款的发放。这是加剧银行贷款盲目投放行为的原因,银行在没有财务约束的条件下,总是追求扩张资产规模,这就不可避免地把信贷资金投向一些高风险项目从而给商业银行自身造成风险。三是企业违约成本偏低,加剧了企业的违约行为。不仅国有企业甚至其他的企业均认为,反正商业银行的钱是国家的钱,不借白不借,借了不想还,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受这些因素的影响,造成我国的信用秩序相当混乱,有法不依,有钱不还,借款赖账,逃废商业银行债务的现象十分普遍。结果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不断累积,加大了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导致这种状况和认识上的问题与商业银行产权不明晰和公司治理缺失有着密切关系。
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贷款风险也是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贷款产生风险的直接结果是不良资产,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目的是为了防范贷款风险;而对贷款风险的管理必须研究影响贷款风险的内外部因素;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产生的原因是内外部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产权制度决定公司治理结构,而公司治理结构决定了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决策机制、激励约束制度等方面,所以,对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不能离开产权制度以及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任何事物都是相互的,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对贷款风险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正如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阎庆民博士所指出的,商业银行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主体,其组织制度的核心是产权关系及其治理结构。而这一制度又从根本上决定了商业银行的决策结构、管理结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从而决定着商业银行的行为目标、行为方式、运行效率及承受金融风险、抵卸金融风险的能力。
一、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观点综述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秘书长熊继洲博士汇总了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的有关文献内容:曾康霖教授(1997)是较早提出对商业银行产权制度进行改革的学者,他强调,商业银行是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来建立商业银行,便是当前很值得探讨的热门课题。1999年他在《商业银行:选择何种产权制度》一文中对独资制与股份制、民营制与国有制的产权结构形式进行了精辟分析,主张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走“公司制”道路。其核心观点是:落实谁是所有者,让所有者到位,不能让所有者虚置。欧阳卫民、李茂生等学者(2002)研究证明,外资银行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一般以私人资本为主,产权明晰,权责明确;而我国商业银行的所有者缺位,对经理人的监督形式化和弱化,造成了较高的“内部人交易”的道德风险;我国商业银行竟争能力不强,制度改革不到位是主要的法定因素。要想具有同外资银行竞争的机制能力,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现在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以股份制形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刘伟博士(2002)研究提出,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是系统性的,但核心是产权结构问题。从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来说,实质是产权结构单一问题,由此决定了资本金的补充渠道单一;我国商业银行在运行机制及其效率上的种种问题,也是由单一的国有产权结构决定的。林建华博士(1999)认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仍然是国有独资,国家是惟一的产权主体。产权主体单一的弊端显而易见:一是导致银行资本实力不足,风险增加;二是导致经营管理效率的低下;三是产权的单一性和国有性联系在一起,容易形成债务软约束。
二、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现状及缺陷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就是进行股份制改造,而股份制改造的目标是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产权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建立现代商业银行的制度基础。实施股改的核心是要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严明的内部权责制度,形成良好的财务约束和内在风险防范机制;通过股份制改造,使国有商业银行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
 2004年8月26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告成立,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金公司)代表国家持有股份公司100%的股权,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汇金公司派出6名非执行董事;中国银行管理层中选出3名执行董事和1名独立董事。董事长由肖钢担任,2005年8月18日,中国银行与苏格兰皇家银行在京签署了战略性投资与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苏格兰皇家银行将出资总计31亿美元,购入中国银行10%的股权,成为中国银行的第一家境外战略投资者。
 2004年9月20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汇金公司占建行股份总数的85.22%,为第一大股东,其余股份为国家电网公司和上海宝钢集团等四家国有企业。2005年6月17日,中国建设银行与美洲银行达成协议,美洲银行以2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中国建设银行9%的股份。
尽管中行和建行宣告成立股份公司,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但国家仍然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国外投资者对董事会的决策并未产生太大的影响,而董事会是听从政府的旨意的;所以政府在放贷决策方面的影响力并未减弱。政府对银行的控股和控制显然是十分必要的,这事关金融的安全和社会稳定,但这种控制和控股必须掌握一定的度,关键是如何让引进的战略投资者有效合理地制约代表政府的投资人,形成的制约将左右董事会的决策,减少银行承担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另外,政府既是股东的身份又是银行业监管的另外一重身份,所以,如何避免政府利用股东身份行使监管权,或者利用监管者身份行使股东权,是在以后的公司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必须加以解决的,政府对于商业银行的信贷活动不再采取强烈的干预,商业银行完全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的原则和要求,实施贷款风险管理。
三、对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建议
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必须通过产权多元化改革来实现,但其最终日标是建立现代银行,使银行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国有向业银行改造为股份制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条件成熟时上市。
关于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股权结构问题,对国有控股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绝对控股,国有股权是应达到股份制商业银行股份数量的50%以上;二是相对控股,在其他股东所持股份较为分散的情况下,国家股数量处在20%-50%之间,仍处于控股地位。笔者认为,在现有市场化程度不高,金融监管能力有待提高,监管工作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的情况下,应以绝对控股为宜。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的安全事关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因此,必须采取渐进性方式。但是,可采用由多个战略投资者持有股份,提高其持有商业银行股份的比例,增加大股东在董事会中董事的名额,扩大其在董事会中的影响力,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以减少政府对商业银行贷款决策的不当干预,为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防范创造较为有利的制度环境和条件。
(二)、建立商业银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国际商业银行发展的经验和规律表明,银行选择和设计什么样的治理机制对银行的整体经营管理情况和风险管理具有关键性的重大影响,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要求公司必须有清晰的发展战略,科学的决策制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康负责的董事会等等,而公司治理机制如何对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管理极为重要,董事会作出的决策能否在管理层得到实施,管理层是否按照董事会的经营战略和风险偏好和控制要求去开拓和发展客户,这对一家商业银行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对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需要考虑公司治理机制问题。美国斯坦福大学钱颖一博士对公司治理机制的主要内容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剩余索取权的配置;二是对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的监督与评价;三是激励机制的设计与实施;我认为这是比较全面的概括。
一、公司治理的观点综述
 2002年6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颁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虽然该指引只针对股份制商业银行,但对国有商业银行今后的改革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该指引所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指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机构为主体的组织架构和保证各机构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制度安排,以及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
有效的公司治理就是:所有者(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分别运作,相互制衡,有效激励,效率优先。尤其国有商业银行体制应当是依存控制结构,充分发挥外部人的控制作用。
中国银行原行长现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认为,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最根本问题,既不是资本金不足和不良资产比例过高,也不是冗员过多和机构网点设置不合理,而是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刘明康主席的观点深刻阐明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根本问题,而这个问题没有解决,不仅贷款风险管理制度难以真正建立起来,而即使建立起来,落实和执行上还会出现许多问题。
张维迎认为有效公司治理机制的标准是:
首先,最根本的是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应当尽可能对应,拥有剩余索取权和承担风险的人应当拥有控制权;剩余索取权是使拥有控制权的人采取恰当行动的激励机制。当然,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完全对应是不太可能的,否则就不存在代理问题。
第二,经理人的补偿收入应当与公司的经营业绩挂钩而不应当是固定合同支付;为了促使经理人提高企业的长期生产能力而不仅仅是提高总销售收入和短期利润,经理人的报酬应当与公司股票价格密切相关,使得经理人的利益和外部股东的利益更好地一致起来。
第二,资本家应当拥有选择和监督经理人的权威,因为资本家才是根本和最终的风险承担者,也只有他们才有足够的激励去选择好的经理人、解雇差的经理人及监督经理人的表现。
他还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有关公司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股东的权利等方面的制度安排,是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公司的目标、谁在什么状态下实施控制、如何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不同企业成员之间分配等这样一些问题。
实行规范的股份制,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为了真正转变经营机制,建成现代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实行的股份制应该是规范的;其基本条件就是要充分发挥股东代表大会的作用,使其真正成为股份制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凡关系本银行全局的大事,都必须由其讨论通过,也就是说,在商业银行转化为股份制银行后,政府应把原来在该银行的业务决策权、经营管理权转让给股东代表大会及其经常办事机构董事会;通过建立严格的内部制度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和确保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从而实现银行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二、当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缺陷分析
在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股份制改造中,这两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基本上还是按照我国一贯的任命方式确定的。因为,国家是最大的股东,所以管理层由政府确定,符合股东结构的做法。但如何保证管理层既能够为银行负责,又为政府负责,是非常关键和重要的问题。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缺陷主要表现在:
第一、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层的选拔任用仍采取行政化的方式,银行管理层缺乏董事会的约束,也缺乏维护股东利益,注重银行长期发展,健全内部控制和完善贷款风险管理的激励,银行的经营管理既容易受政府的干预,也容易受管理层自身短期行为的驱动。银行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加大了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
 第二、董事会的构成及作用问题;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缺乏代表性,其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未能有效地形成对管理层的制约和监督,权威性值得怀疑,造成了分支机构对贷款风险的忽视。
第三、不能解决经营者激励问题。行长作为商业银行的经营者,对银行拥有一定的控制权,但没有剩余索取权,这种不相称使行长有可能利用有限的控制权为自己谋求好处,以贷谋私,忽视贷款风险,短期行为严重,直接体现在对贷款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上。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建议:
首先要建立健个公司治理组织结构。首先要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和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职责和权利,完善公司治理的组织体系,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股东及董事会必须对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最终责任,必须对商业银行各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加强贷款审批,风险监测和内部审计职能的独立性。
 其次要确定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构成,尤其是要引入独立董事,实行董事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避免国有股东控股可能带来的效率损失。
 第三要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功能,确保监事的独立性,以此来增强对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第四要尽可能减少政府对商业银行的外部干预,提高银行经营的自主性。
 第五是在董事会下设贷款风险管理委员会,采取市场主导型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董事会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制定严密的风险管理流程和科学的风险管理决策,以及制定对各分支机构的贷款授信审批权限,对派驻各行的信贷风险总监进行管理、监督、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信贷风险总监的工作汇报。
(三)、实施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流程再造
业务流程再造(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的理论是美国学者迈克尔·哈默(Michael Hammer)和詹姆斯·钱皮(James Champy)于1993年首次提出的。流程再造是对企业流程“根本性的重新思考”和“彻底性的重新设计”,再造新的业务流程,以求在速度、质量、成本、服务等各项当代绩效考核的关键指标上取得显著的改善。流程再造是一场以面向顾客需求为出发点,突破传统职能分工组织中部门与部门间的界限,将相关的业务增值链有效集成,对企业流程进行根本性彻底的重新思考和设计,以简化和优化流程为手段,以提高和优化绩效为目标的管理革命。
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贷款审批决策机制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贷款业务流程设计要充分体现职责分明、控制贷款风险、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服务客户的原则,目标是实现贷款决策审批的程序化、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内容包括机构的设置和风险评审机制的运作。
流程整合再造是公司治理机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作为商业银行,在建立良好公司治理机制的同时,若对贷款业务流程进行整合再造,必定能保持较强的竞争优势,在激烈的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业务流程再造是指商业银行针对市场竞争和客户需求的变化,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目标,对业务流程进行根本性的重新思考和彻底的重新设计。
西方商业银行通常按照控制论的基本原理建立起信贷风险管理的内控体系,贷款信用风险管理真正体现了权力制衡和责任明确。西方商业银行的信贷经营和风险管理机构一般包括客户关系、贷款决策和贷款监督三个职能部门。
 客户关系部门负责与客户保持经常性接触,对客户的贷款中请捉出初步调查意见,捉交贷款决策部门,贷款发放后负责跟踪监督。
贷款决策部门负责对客户信息进行科学分析,判断贷款的风险程度,确定是否给予贷款以及担保形式、贷款价格和还款期限,同意发放的贷款项目提交授信风险评审委员会评审。
贷款监督部门负责对已经发放的贷款进行审核,对于发生的差错督促有关部门纠正。这种模式有利于及时发现失误,减少风险,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个人责任感。贷款风险管理必须体现权力的制衡,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个人。
 我国商业银行可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的做法,进行以下机构设置:
(l)设立贷款发放部门。负责贷款客户的贷款营销、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以及与客户的联系资料收集、信息传递等工作。在贷款调查和办理贷款发放部门里,设置贷前调查发放和贷款管理收回两个岗位,实行双线相互制约的机制,防止一人独自操作。在发现贷款企业、贷款发放存在问题后,进行独立监督和提出处理意见和相关措施。
 (2)设立贷款审批部门,专职审批,避免目前我国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既自己制定政策和确定审批权限又自己审批贷款和自己对贷款风险监控的做法。贷款审批部门负责贷款发放部门上报的贷款项目的审查和审批;原则上不接触客户,只对上报材料表面上真实性进行审查,对照信贷政策和授信标准条件,决定是否审批。审批部门在履行再调查和审批时,要向贷款业务发起单位询问选择项目的依据、叙做该项目的理由和目的、贷款风险如何控制、贷前调查程度如何、叙做该项目,安全及时收回该笔贷款的把握性有多大等等。只有把这些问题都搞清楚了,再对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寻找风险点,提出须由基层行解决的办法和思路,这样可以提高整个贷款风险管理的水平。
(3)设立贷款风险监控部门,一般为信贷风险稽查部门。其职责为对信贷风险实行全过程的监测和管理,贷款风险监控部门负责贷款发放以后风险状况的监测,以及贷款合规性的监督,监督贷款发放的过程,审批程序和决策以及审批权限的使用是否按照制度规定,贷款发放后企业资金用途的跟踪监督,调阅贷款审批档案,查阅贷款资料等。
三个部门相互独立,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各负其责,同时又相互制约,真正实现贷款业务执行、决策,监督“三权”分立,相互制衡,权责分明,按照信贷风险管理系统论的要求,共同防范和有效地化解贷款风险。三个部门均必须对董事会负责,遵循发展与风险并重的思路。贷款项目审批程序和相互制约。
(四)、实行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激励制度
有效的激励机制是避免“内部人控制”的重要手段,缺乏对高层管理层必要的激励,势必会损害银行的长远利益,对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高级管理层作为银行的经营管理者,追求的目标则是个人报酬的扩大化和盈利资本的升值。企业为了谋求最大利润,应给予管理者足够的应得报酬而使其付出最大的努力。《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只确立了激励机制的一些基本原则,商业银行应据自身实际,完善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在激励方式上,除了要突破国有企业收入分配上的限制,提高被激励人员的收入标准外,应探讨对经理层人员的多元化的激励形式,对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要做到短期效益挂钩的报酬与长期经营业绩的奖励相结合;在位时的待遇与退休后的待遇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如实行年薪制、持有银行股票和股票期权等,使经理人员自身利益与公司股东的利益挂钩,避免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一、有效激励机制的要求和目的
 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应尽可能做到匹配,即拥有剩余索取权和承担风险的人,应当拥有控制权,或者说,拥有控制权的人应当承担风险;应尽可能赋予商业银行中最重要的成员剩余索取权。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的目的在于造就一批真正意义上的银行家。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行长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银行家,其职务升迁变动仍由政府决定,经常调整交流,缺乏对银行的一种长期规划和责任感,由于命运掌握在政府手中,所以考虑的往往是自己的仕途和业绩;因此,缺乏银行家的商业银行是难以对其经营管理的银行有长远考虑的,要严格控制风险也是很难做到的;银行家之所以成为银行家,就是因为他们的利益已经同银行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他们不仅是银行经营的决策者,更是银行风险的承担者,他们追求企业的兴旺,关心其效益,敢十竞争并在竞争中求得胜利。激励机制是造就银行家的一种重要手段。银行家是防范贷款风险的主要决策者,鉴十银行家现实上要承担的风险,因此,其激励必须与其承担的风险相匹配。也就是必须创造一个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分配环境。
西方国家商业银行重视充分发挥人在信贷过程中的能动性。认为人的一切行为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利益,工作的动机是为了获得经济报酬。因此,在信贷管理过程中,应以经济报酬来使人服从信贷管理过程中的命令并作出绩效,以权利与控制来指挥员工、维护商业银行在信贷活动中的利益。
二、激励机制的具体设想
(一)对高级经营管理者
第一、实行年薪制。把经营行行长的收入分为基本收入和风险收入,风险性收入完全与经营业绩和资产质量挂钩,以调动基层行行长的积极性。香港金融管理局局长的年薪为什么比行政长官的年薪要高,因为,担任这职位所承担的风险大,专业性强;我们也可借鉴年薪制的办法,采取高薪聘请的做法,用竞争的手段选拔银行家,并给予高额报酬,商业银行作为银行家实现其人生价值的舞台,可促使其经营银行的贷款就象花自己的钱一样,十分慎重和小心。
 第二、利润留成奖励。商业银行要科学地下达利润指标,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行下达利润指标的行按一定比例留给经营行,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由各级行行长根据情况对资产质量管理有功的管理人员和风险评审人员进行奖励以充分肯定其在贷款信用风险防范的表现。高层管理人员的奖励亦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三,通过高层管理人员和员工持有商业银行一定比例股份的办法,激励各级员工关心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重视资产质量,认真防范贷款风险,讲究经营效益,因为商业银行经营的好坏,以其有着密切关系,所以,在日常的工作中就必然会关注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及内部管理情况。
 (二)对风险控制人员和公司业务人员
对风险控制人员包括聘请的专职评审委员,以高于商业银行其他岗位人员工资的收入聘请他们,给予的报酬可在年薪10万至20万人民币之间掌握;但要具体划分总行、省一级分行和地市分行二个等级的风险控制人员、公司业务人员和评审会成员,通过高收入激励其珍惜其岗位,积极认真地履行职责;以高薪养廉的办法防止产生道德风险;从物质上调动其积极性和增强高度的责任意识;为什么现在有的贷款项目产生风险造成损失呢?客观因素当然不排除,但与每一位评委会成员的责任意识强弱是有较大的关系的;如果评委会成员与风险控制人员在评审贷款时,想象一下如果贷款收不回来,后果会怎么样,如果每个人都有这种风险意识,那么,贷款的安全性就更有保证了。
 (五)、落实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责任追究制度
对银行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必要的约束和责任追究同样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激励与约束必须同时进行,缺少其中的一项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和贷款风险防范都是不利的。通过合理有效的制度约束能够促使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为商业银行的资产把好风险关口。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银行贷款风险责任追究制度,以形成对各级管理人员不负责任行为的制约,最大限度地防范贷款风险减少贷款损失。
一、贷款责任追究的依据
 责任的理论依据来源十分权管理理论和民主管理理论。社会化大生产和经营环境的复杂化要求管理分权化,决策科学化和管理民主化,这些是现代管理的一大特征。“权力与责任对等”的管理理论,是责任制的核心,只有权力而无责任,行使权力者就会滥用权力;只有责任而无权力,责任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因此,分权化管理和民主科学管理的发展,要求必须对权力者规定相应的责任。本着“权力与责任对等”的原则,必须对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规定相应的责任,以增强各位参与者和决策者的责任心,通过制度约束保证信贷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信贷风险岗位责任制度就是对信贷风险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分清岗位职权和职责,然后赋予相应的权力与责任,做到职责明确,权责对等,奖惩分明具体,使每一位参与者的权力与责任都限制于一定范围内,清楚而不模糊,管理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力时受岗位职权和责任机制约束,通过机制约束其主观随意性,以克服信贷风险管理过程中的“人人都须负责”,而在实际造成或发生损失时,人人都可逃避责任的弊端,目的在十用责任制度促成整个信贷风险管理过程的优化。
贷款决策人岗位责任制度是规范贷款决策体系内各岗位在贷款活动中应承担的责任的整套制度,这是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防范内控机制的重要环节。银行的贷款业务是银行最重要的业务,贷款风险控制的如何直接关系到银行的生存发展问题,信贷部门的业绩优劣涉及到商业银行的兴衰。因此必须在实施激励的同时实行严格的贷款风险责任追究制度。
 二、贷款风险责任的划分
业务发起单位的调查人员必须对企业的所有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尽职调查小组对业务发起单位的职责履行是否到位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在没有调查清楚之前不能提交评审会研究。授信评审会成员,对每个项目所发表的意见要负责,一旦产生风险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以防止其在评审过程中的随意性。贷款的集体评审体现的是一种制度约束,评审委员必须按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水平和风险识别经验,为审批人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参考。如果这一关没有把握好,那么将给审批人的决策带来更大的困难。所以只有参与评审的每位委员对商业银行贷款安全的周密考虑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才能为贷款安全提供保障。问责审批人在审批之前,必须对项目情况、评审过程、评审结果有充分的掌握和了解,问责审批人必须对自己的审批行为负责,因为贷款项目在履行贷前调查尽职调查评审程序之后,最终还是要由问责审批人审批,贷款方可发放,所以问责审批人的责任是最大的,这是最后一道防线;因此,问责审批人在履行审批职责时,应对调查评审程序进行深入的分析判断,特别是争议较大的项目,更应慎重。问责审批人对贷款评审情况的了解不深入,信息掌握不充分或指使调查或评审人员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决定,应承担贷款审批失误的责任。
国外商业银行的贷款决策程序为什么那么严格,主要在于每一岗位的人员工作都极为认真细致,在问题没有分析清楚透彻之前决不轻率作出决定;因为每作出一项决定,都必须为其作出的决定承担责任和付出代价。
 三、建立合理的贷款风险责任认定制度
凡贷款发生风险造成损失的,应当区分情况追究造成损失的责任归属;合法决策造成的损失只追究经济责任;非程序化决策还应追究违法程序责任;若贷款经营损失纯属银行之外不可控客观因素所致,贷款相关人员不承担经营责任;若纯属银行内部可控的主观原因造成的损失,则应由有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若贷款经营损失若既有不可控因素,又有可控因素,则应按主观原因所占比重由责任人承担其责任;对于较易认定的可控责任,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员承担责任,由于决策者失误而造成损失者,由决策者负全部责任。
贷款风险责任认定应由信贷监督员、上级行、本级稽核及监察部门具体负责认定与查处工作。根据贷款产生风险造成损失的具体原因和程度,对每一环节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可以采取扣发绩效工资,降低每月收入等级,调离贷款业务岗位,行政处分,开除等方式。
贷款产生风险造成损失原因较为复杂,所以对十责任的追究要客观地分析原因,做到责任明确,目的是要起警示的作用,形成一种贷款责任文化;如果谁对商业银行的资产不负责任,谁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现实中,一旦一笔贷款发生损失,即使对当事人采取任何措施都已经是让商业银行资产造成损失,已经无可挽回,因此最主要是要防范在前,这样对商业银行的意义更大。因为,对贷款产生风险造成损失的责任追究,在目前的情况下,还不能实行个人赔偿制度,因为一笔贷款数额巨大完全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可以承受的,所以,商业银行重要的还是要建立和完善贷款风险事先防范机制,以各种内控制度的完善和强化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控制水平,把贷款风险发生的各种可能因素考虑周到,减少既造成商业银行贷款损失不可挽回而又要处理责任人的状况。这也是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的重要措施。
(六)、健全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预警制度
根据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预警的现状及薄弱环节,为做好贷款风险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应从以下几方面完善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预警工作。
1、贷款风险预警必须制度化和规范化
 贷款风险预警是商业银行一项日常必要的工作,通过这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以达到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的目的,这是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1)、加强对贷款风险信息的搜集、整理和报告工作
 贷款风险预警关键在于信贷员应及时搜集对贷款风险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然后对这些信息进行整理,发现危及贷款安全的信息必须及时报告,这应成为一种制度。同时对违反制度、不执行制度规定的人员应追究责任;对搜集信息、整理报告应规范。贷款企业的风险预警必须通过信贷员日常贷后管理工作加以落实,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分析,可以发现影响贷款安全的财务因素;对企业生产经营第一线的深入了解,可以掌握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对生产经营管理者的了解,可以从中掌握其经营理念、企业发展的情况,进一步分析这些变化对贷款安全的影响,这是做好贷款企业风险预警的基础工作,这些工作应通过制度的规定和约束加以贯彻和落实。贷款信用风险实质上是由客户财务风险的传导,因此银行的微观信贷风险预警就是研究如何把企业财务指标转化成反映银行贷款风险程度的指标,应把对客户财务风险识别和预警作为提高贷前发放和贷后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企业经营风险预警研究已成为信贷风险管理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2)、贷款风险预警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对商业银行贷款风险防范和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知道,商业银行面临的贷款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通过贷款风险预警的制度约束和规范管理是有效化解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贷款风险管理成功的关键在于早期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因为在贷款风险暴露前的不同时间段采取的措施,其贷款损失的程度是不同的,所以,做好贷款信用风险预警工作是非常重要的,而这方面商业银行却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往往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和财务指标出现异常以及担保抵押条件的改变等未能及时察觉和发现,失去了采取措施化解风险保全资产的有利时机。
 (3)、贷款风险预警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为保证及时对贷款风险采取措施,商业银行应建立和完善重大贷款风险报告制度,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及金额大小规定报告的层次和频率,对于对重大贷款风险事项隐瞒不报或由于监控不力,反映不及时导致迟延、漏报而给商业银行贷款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责任人依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并且从健全机制和制度上规范贷款风险预警行为,贷款风险预警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要对贷款风险涉及的各个层面、各个部门、环节工作进行细化和量化分解,界定责任,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另外,还必须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财务效益指标、发展能力指标和资产营运能力指标以及企业经营状况、市场竞争力、管理水平和发展前景的综合评价,发现这些指标有异常变化或存在问题,必须进行分析并逐级报告。
2、成立专门的机构专司宏观信贷风险预警工作
 商业银行应成立专门的机构认真研究国家宏观政策和中央银行的货币信贷政策的变化对其信贷资金安全的影响,以保证信贷资金的宏观投向符合银行资金运用的规律。商业银行之所以会出现较大的贷款失误,一个很主要的原因是风险政策的机制问题,对国家宏观政策研究不透没有把握好。所以,商业银行选择的项目应是对国家、对银行有影响的行业,并且建立可靠的信贷风险信息系统。
 通过研究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行业政策、技术发展信息等情况的充分了解和掌握,为商业银行制定信贷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通过对产业结构现状及未来预测信息的搜集分析、研究,能够了解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几年发展预测和该行业内主要产品信息追踪情况、全球及主要地域的特定产业的信息披露。在当前贷款行业风险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对行业的现在及未来的研究非常重要,行业始终是存在的,即使不好的行业也有好的企业,而好的行业也有不好的企业。因此,对行业情况的充分了解和掌握,对于商业银行贷款决策是有极大参考价值的。银行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行业,所以必须在行业中选择对银行贷款安全的好企业。
通过同业竞争市场信息的了解掌握,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及贷款风险控制也非常重要,因此对主要竞争对手的新的战略举措、新产品开发应有充分的研究,知已知彼,百战不殆。在此基础上,按照信贷资金的运动规律、设计和审议一定时期内银行的信贷经营管理的构架及执行的信贷政策,审议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风险分析报告及信贷指导意见、信贷新产品开发方案及操作规则等,为贷款风险的防范和业务开拓发展打下基础,创造有利条件。
 3、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贷咨询登记系统为各商业银行获取信息提供了重要的渠道,从系统中可以了解企业贷款的信息,以便为贷款决策提供参考,这是银行间信息共享的方式之一。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间的信息也应共享。以前这方面做得不够,一家企业在同一家商业银行的不同分支机构获得贷款,加大了贷款的风险控制难度,或一个法人代表经营多家企业同时在一家银行的不同分支机构贷款,由于融资额超过了其实际的承受能力,导致偿还困难,造成了银行贷款的风险。这些都是信息没有相互传递导致的。所以,做好贷款风险预警工作,必须做好贷款等方面信息的及时、有效、正确传递,建立商业银行防范贷款风险的信息共享机制。
 4、采用贷款定性分析的同时,不断增加定量分析的比重
 根据中国目前的信用环境和管理体制的特殊情况,贷款风险的分析评估必须既要注重定量分析又要注重定性分析,因为定性可以弥补定量的不足,定量可以为定性提供依据。定性分析是为了防止财务数据失真不实对贷款决策正确性的影响。
 在对贷款风险进行定性分析的同时,要不断增加定量分析比重。现代西方商业银行普遍采用数学模型输入财务等数据,以得出的结果来判断企业的信用等级和贷款的偿还能力,为贷款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由于我国的外部信用环境欠佳,数据缺失,企业由于各方面原因,提供的数据往往与实际情况不符,给商业银行贷款决策带来一定难度,所以,完全依靠数据得出的结果来决定是否贷款,还不太可信。因此,商业银行对贷款的定性分析还是必要的,但必须不断提高定量分析的比重。
 虽然定性分析是必要的,但应清醒地认识到定性分析却是我国贷款信用风险防范的弱点。欧美商业银行在贷款风险评价方面,比较注重量化模型分析方法的运用,而我国商业银行在量化分析方式已经开始操作和运用,目前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贷款风险评估分析以及贷款决策已经从依靠信贷人员的经验和主观判断逐渐过渡到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最终的目标是以定量分析为主这一发展方向。现在关键是如何保证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如何不断提高公司业务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识别、分析、判断企业财务数据以及其他数据真实性的能力和水平,为实行定量分析打下可靠的基础,以保证运用数据进行贷款决策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5、强化和健全贷款“三查”制度
贷前调查是贷款“三查”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防范贷款风险的第一道屏障。贷款调查发放部门直接从事客户调查和项目评估工作;调查是否深入,了解和掌握客户和项目是否真实、可靠,反映是否全面,中报材料质量如何,对于评审委员会的正确评审和审批人员作出正确的决策是非常关键的,许多贷款产生风险造成损失,与第一手材料的质量差有很大关系;如信贷员上报材料的数字、信息不是直接深入调查分析,而仅从客户的宣传材料和广告或企业人员介绍中获得,而且获得的信息也没有经过论证就变成贷前调查报告,这首先在第一关就埋下了贷款风险隐患,当风险评审委员会根据这些经过加工粉饰的材料进行评审时,就很难有科学正确的结果,所以认真做好贷前调查工作非常重要,是进一步评审的基础和正确决策的依据。
贷款一旦审批发放后,亦移交至另外一个信贷员进行贷款用途的跟踪监测,可从中发现贷前调查中难以发现的问题;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而且可形成一种制约;因为,负责贷款使用监控的人员比较超脱,与企业不存在贷前调查时的道德风险问题。因此应把贷款发放与贷后管理收回分开,正象贷款审批是双线运作一样,贷后检查也应实行双线运作。
加强贷后管理工作是做好贷款信用风险预警的重要环节,贷后管理是保证企业正确地按照合同规定要求使用贷款资金。通过贷后管理可以判断企业有否存在挪用贷款情况。通过加强贷后管理,检查企业存贷款帐户活动情况是否正常,发出贷款风险预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目前,相当多企业贷款产生风险,造成损失都是由于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检查不落实,风险预警机制无建立,失去采取防范措施的机会。如企业账户几乎没有活动,销售货款没有资金回笼,存在资金体外循环,一定程度上表明企业贷款资金使用存在不正常的现象,因此,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信贷员要经常检查企业帐户活动情况,因为帐户活动是否频繁是企业经营好坏的一个主要标志,是判断企业信用状况的重要因素之一。
 
 结论
基于以上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分析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笔者认为影响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内外部因素是极为复杂的,但内因是起决定作用的。因此,为了有效控制和防范贷款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在研究和分析外部因素及社会信用环境后,深入探讨影响内部管理制度的深层次问题和设计内部管理制度是十分重要的。经过论述和分析之后,笔者认为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改革,解决所有者虚置问题;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以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各项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从贷款审批决策机制和业务操作流程以及相应的风险预警机制上进行建立和完善;在对贷款风险管理激励的同时,不断加大对贷款风险的责任追究力度,从内部制度上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在此基础上,通过不断提高贷款风险管理技术水平,提高贷款风险的识别、预测和控制能力,那么商业银行完全可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实现资产业务持续发展而风险又能得到有效控制的完美目标。
由与本人水平和学识的局限,文字修饰尚存在不少问题。论文中的观点、看法、设想错误在所难免,敬请各位评委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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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本文是在曾志耕老师的精心指导下完成的。曾志耕老师的学识渊博、开放的学术思想、严谨的治学态度、幽默洒脱的处世哲学和平易近人的生活作风,使学生在增长知识的过程中,身心得到熏陶。我为能结识这样一位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导师而感到荣幸与自豪。籍此论文完成之际,谨向曾志耕老师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感谢西南财经大学的领导和老师们,您们诲人不倦、勤奋耕耘的精神使我终生收益!
感谢广东省农村信用社和罗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领导和同事给我的指导和帮助!
感谢父母在写论文期间给我的支持与鼓励。
感谢所有理解、关心和支持我的亲朋好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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