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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改革之农村信用合作社股份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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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范文题目:农村金融改革之农村信用合作社股份制改革,论文范文关键词:农村金融改革之农村信用合作社股份制改革
农村金融改革之农村信用合作社股份制改革毕业论文范文介绍开始:
XCLW166769  农村金融改革之农村信用合作社股份制改革

1论文研究简介 ...................................... 3 
1.1研究背景 ............................................... 3 
1.2安徽农村合作金融理论研究综述 ........................... 3 
1.3研究内容 ............................................... 3 
2安徽省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简析 ................ 4 
2.1 安徽省联社创立以来获得成绩简析 ........................ 4 
2.1.1行业管理体制初步理顺 ................................ 4 
2.1.2产权制度改革初见成效 ................................ 4 
2.1.3 内部组织结构精简调整 ................................ 4
2.2 安徽省农村信用合作社现在存在的问题简析 ................ 5 
2.2.1改革基础薄弱 ......................................... 5
2.2.2管理体制不顺 ........................................ 5 
3安徽省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路径选择 .............. 6
3.1深化改革背景简析 ....................................... 6 
3.2安徽与国内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模式比较 .................... 6
3.2.1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 6 
3.2.2全省统一法人模式 ..................................... 7
  3.2.3金融服务公司模式 ................................... 7
 3.2.4行业协会模式 ....................................... 7 
3.2.5金融监管模式 ......................................... 7
3.3国外农村金融模式简论 ................................... 8 
4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效分析 ............................ 9 
4.1农信社改革的经营效率及后续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 ............. 9
5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具体建议 ................. 10 
5.1优化股权结构 ............................................ 10
5.2加强风险管理 .......................................... 10
5.3 改善农村金融环境 ...................................... 11
5.4重视小额贷款工作 ....................................... 11 
5.5全面提高员工素质 ......................................... 12
5.6坚持信贷支农 ......................................... 12 
5.7提高网点服务水平 ...................................... 13 
结论 ............................................... 14

内 容 摘 要  
通过建国几十年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农村经济和国家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作为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省一安徽省,农村信用社对我省经济的贡献度更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农信社在支持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自身积累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正在安徽推行。增资扩股、央行票据等一系列方案给全省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创造了发展机遇。探讨安徽农村信用社如何利用国家的扶持政策真正转换经营机制,如何根据安徽省情探索出一条适合安徽的发展道路,不仅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首先介绍撰写本文的动因、目的和意义,第二章在对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国外合作金融发展模式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了农村信用合作金融发展对我国的启示,第三章通过实证研究分析了当前安徽省农信社发展所面临的诸多问题,最后一章程以上案例与分析的基础上,就法人治理结构的优化、监管体制的构建、经营方式的创新以及外部发展环境的改善等几个方面对安徽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农村金融改革之农村信用合作社股份制改革
--以安徽省为例 
      
1论文研究简介   
1.1研究背景 
  当前,在安徽农村资金融通源自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三大金融体系。其中农业银行的基层网点正在逐步收缩,对广大农民的业务量也在减少,工作重心转向城市;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是管理国家的政策性信贷,业务范围较窄, 在基层一般不设营业网点;因此,农村信用社当之无愧地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大动脉”,是调节农村经济“血液循环”的枢纽,是融通资金、调节资金、聚集资金和配置资金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始终扮演着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的角色。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2004年安徽省探索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模式的产权组织形式, 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成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
1.2安徽农村合作金融理论研究综述 
   目前正在进行的农村信用社改革中,信用社的管理开始交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由省级人民政府全面承担对当地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省级人民政府通过授权,由新成立的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承担对辖内的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金融监管职能由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具体的管理模式有:1、农村信用社省联社(省协会)—农村信用社地(市)联社—农村信用社县联社—乡镇信用社部分地区采取这种模式,这是一种多级法人体制,由下向上的参股。目前的改革中,地市联社的建立已经停止,不再新设地(市)联社,改由省联社直接管理,这主要是处于减少地方政府干预的考虑。2、农村信用社省联社—农村信用社县联社—乡镇信用社三级法人体制,各级都是独立的法人,由下而上的入股组成。这是目前改革中推行的一种模式。3、农村信用社省联社—农村信用社县联社统一法人—乡镇信用社在一县一社法人体制下,由县联社参股,组成省联社,这是一种二级法人体制,也是目前改革正在推行的一种模式。
1.3研究内容 
  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改革过程中还是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从股权改革、治理结构、监事会职能、改革目标、经营自主权等方面进行了反思,并就此提出了若干对策与建议。
2安徽省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简
2.1 安徽省联社创立以来获得成绩简析 
  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全省农村信用社开始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整体经营状况明显好转,存贷款业务较快增长,不良贷款实现“双降”,资产质量有所改善,经营效益稳步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1.1行业管理体制初步理顺 
建立了一种新的管理体制,法人治理结构初步形成:一是实现了全省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新转变。2004年12月18日,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正式挂牌运作,省联社是由全省83家县级农村信用社联社共同发起并入股组成,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二是构建了市场主体地位的机构框架。针对全省各地农村信用社不同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了三种不同组织形式进行改革:亳州市谯城区、宿州市郊区、萧县、砀山等12 家基础比较薄弱的农信社仍然维持原有的两级法人结构;绝大部分信用社进行以县为单位的统一法人改革;合肥、芜湖、马鞍山在原来的农信社基础上成立业务更加灵活的农村合作银行。三是新的法人治理结构初步形成。在建立股东(社员)代表大会、董(理)事会、监事会运作架构基础上,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了职责权限,逐步增强了农村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意识。 
2.1.2产权制度改革初见成效 
自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稳步推进,新的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产权制度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初见成效,经营管理走向规范,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得到加强,在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县域经济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以来,始终把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各项改革的关键。经过多年努力,产权制度改革成效明显。一是增资扩股,规范股金。坚持正确的募集导向,实行权责对等,优化股权结构,保持股金稳定,促进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二是抓好统一法人社、合作银行和商业银行组建。原合肥联社改制为合肥农村科技商业银行,原肥东、长丰、肥西等多家联社组建了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已经挂牌开业,安徽联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已经上报中国银监会。舒城、砀山等县级联社已经达到或接近农村商业银行标准。三是落实国家扶持政策,兑付专项票据。全省县级机构专项票据基本获得兑付,兑付资金50.16亿元,占票据发行总额的98.1%。四是制定三年补亏目标,化解历史包袱,努力达到组建商行标准。截至2011年末,48家有历年亏损挂账的县级联社中有43家联社完成补亏任务,三年累计弥补亏损31.4亿元,超计划2.5亿元。
2.1.3 内部组织结构精简调整 
1.直线制组织结构。此结构组织形式简单,不设职能结构。它的优点是:机构简单,统一指挥;分工明确,职责明确;对变化莫测的市场环境能迅速作出迅速反应;能保持较大的灵活性和创新精神在此结构中,部门间的协调信息交流,由组织的最高领导层负责;能调动各个部门的资源优势,获取最大的利益回报我国农村信用社现行的组织形式一般是此种结构。但其缺点是行长个人职责非常大,易于出现独断专行,若出现决策失误,风险较大而规模较大的信用社,应该采取其他适合的组织架构形式。 
2.事业部组织结构采用此结构各个事业部都是一个专门的部门,他们相互独立,专门从事某类业务每个事业部是相对独立的实体,但依然需要在信用社的总体协调下完成事业部之间的资源分配制定发展计划和完成不同事业部之间的协调等职能,事业部结构适合于市场环境不稳定竞争激烈的状况事业部结构的缺陷是它分散了力量,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和协调。这也是安徽省联社目前所采用的组织结构形式。 
3.矩阵制组织结构。这种结构是把企业的部门分为几个事业部,在事业部中,又设置一些职能相似的组别,这些组别分属于不同的职能部门领导此结构兼顾了事业部制和职能制结构的特点。它的优点是适应性较强,能够使信用社适应不同的复杂环境需求因受双重的领导矩阵制结构要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信息和权利共享,对部门之间的协调要求较高矩阵制结构的中间管理层被弱化,组织的官僚体系被克服,信息不对称现象减少,它是一种约束性较强的结构,对员工的要求也较高。
2.2 安徽省农村信用合作社现在存在的问题简析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进行正确决策、防止出现重大决策失误的制度保障。农村信用社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虽然不断地向现代化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努力,但在民主管理、股权配置、激励监督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2.2.1改革基础薄弱 
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主要体现为历年亏损挂帐和不良贷款两部分。目前,历史包袱牵涉中央和地方是否认账以及如何处理的问题,而历史包袱的化解是不能拖的,时间拖得越久,则积重难返。最近中央对历史包袱化解已经形成了一致看法,即将开始的改革试点也将从化解包袱为切入点,这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一个突破点。
2.2.2管理体制不顺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信用体系不健全,严重制约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持续发展。首先、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制度还不完善,导致部分监管工作无章可循;其次、银监会与省级政府管理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职责不清晰,尽管两者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合作”,但是目前,还是缺乏一个有效的制约和协调机制来解决好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管理问题;再次、银监会按照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来监督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的现状不相符;最后、由于法律制度还不是很完善,法律体系也不是很健全,导致在行业自律监管方面,农村信用合作社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机构。 
当前信用社的监管和行业管理都由银监会负责,一方面导致监管当局独立性的丧失,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信用社对中央银行资金的依赖性。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将移交给各省政府,目的是在减少县、镇两级政府行政干预的同时,增强信用社的自主发展能力,降低其对中央银行的依赖。从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以来,政府一直希望把信用社发展为由社员民主管理的合作金融机构,但是在治理结构上,以下问题无法解决。第一,联社和信用社理事长和主任对机构的控制权是至高无上的;第二,由于信用社的党组织关系隶属地方党委,行政干预问题依然严重;第三,联社和信用社负责人的任命遵照干部管理体制,信用社法人地位和社员选举权事实上不受尊重。今后的工作必须是准确定位地方政府、信用社内部管理人员和监管当局的职能,严格按相互的职责边界办事。
 
3 安徽省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路径选择 
3.1深化改革背景简析 
随着金融制度改革的深入,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已经成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主导力量。在广大农村,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中国农村的主要支农金融组织之一,它最贴近农民、农业、农村,是农村金融的基础力量,处于金融的最前沿阵地,为农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由于目前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性质、管理体制与农村经济发展并没有密切结合起来,农村合作金融改革滞后,使其原本应有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这不仅制约着信用社自身的发展,也极大地制约着广大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只有通过明确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质,建立新的体制框架,明确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服务方向和经营宗旨,培养高素质的信贷人员等措施对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进行改革,才能提高自身实力在入世后的激烈竞争中求得发展。
3.2安徽与国内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模式比较
3.2.1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尽管在2003年之后的七年间,农村(县域)金融推出了一系列改革——如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引入,农业银行重返县域金融,部分在信用社基础上改制而成的农村商业银行或合作银行谋求进一步股份制改造乃至上市;但多数农村信用社仍在原有体制机制下徘徊,且空间日益缩小。可以发现,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最直接的遏制力来自2003年改革所人为制造的一个利益主体:省联社。第一,在省联社体制下,农村信用社断无做大可能。道理很简单,未来的农村信用社只有两条出路:要么“条件成熟的地区发展成为农村商业银行或合作银行”,要么农村信用社翅膀硬了放单飞,则省联社再无实际控制力和相应的管理费来源;这一点在近五年若干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转为商业银行中的种种利益对立中可清晰观察到。 
第二,在现有认识水平下,农村信用社断无做强可能。主流观念一直以为“法人层次过高则农村金融资源必然流失”。但从存款人或客户角度看,农村信用社规模小,可信度不高,金融资源必然向大型银行的分支机构集中,并流出县域。其结果是,农村信用社所面临的金融资源额度日益萎缩,通过提高未来收益能力以自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能力不断下降,对省联社的依赖性相应进一步提高。 
  第三,在监管和准入规则限制下,农村信用社只能处于低水平重复建设状态。2003年以来,一个绝对正确的说法是,农村信用社改革不能一刀切;但由此形成的错误推论是,条件成熟的地区搞商业银行,不成熟地区做信用社。现实的问题随之产生,所谓条件成熟的地区往往是发达地区或城市化地带,全牌照商业银行已经较多,多出一家农村商业银行对当地经济增长和金融结构演化无实质推动力;而恰恰是所谓条件不成熟地区,如欠发达山区,涵盖零售、对公、国际和中间业务的全牌照银行相对稀缺,结果是金融需求结构单一、盈利能力差的劣质客户留在信用社,而优质客户普遍转向异地或中心城市的商业银行。 
  下一步农信社改革可以按照以下路径展开: 
第一,把省联社改造为农村金融控股公司。在已经制造出省联社这一利益主体的前提下,取消或限制并不现实,关键是兴利除弊。农村信用社需要的不是行业控制,而是资本金与治理,因此,把省联社做成实体,注资缺乏资本金的农村信用社,获得分红以替代管理费,不仅各级信用社均能接受,亦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皆大欢喜。 
  第二,在欠发达地区优先推动农村信用社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造。在鼓励清退资格股、清产核资、增资扩股的前提下,吸收民间资本,迅速提高资本充足率以达到商业银行要求。至于发达地区,尽可以放手让农村信用社自由发展。监管部门的目光应集中于传统农业区以及有待城市化的县域金融。 
  第三,提升农村商业银行法人层次,以获得必要的规模经济并全面降低可能激化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遏制金融资源向大银行集中和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的态势。 
  针对法人层次过高而脱离“三农”的担忧,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方法是,各省应出台商业银行(信用社)县域再投资条例,明确除了中央银行规定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80%的县域新增存款必须运用于县及县以下。此条例应适用于所有在县域发展业务的金融机构,彻底杜绝“抽水机效应”。 
3.2.2全省统一法人模式
将农村信用社与县(市、区)联社各位法人改为统一法人,实行农村信用社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是按照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在我省农村信用社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2004年11月8日,我省立足“三农”,大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允许发挥农村信用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的优势,成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初见成效,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农村信用社员工凝聚力大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得到有效提升,风险防范得到切实加强,各项业务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3.2.3金融服务公司模式
其基本设想是建立以资本为纽带、以股权为连接、以规则为约束的运行机制,变管理性收费为服务性收费,将履职重点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换,强化服务功能,逐步改造为主要向社员提供服务的金融企业。该模式的基本业务与行业管理模式中的一些服务性业务相类似,但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t行业协会是一个社团法人,金融服务公司是一个企业法人;行业协会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有一定的行业管理权,而金融服务公司与农村信用社只是企业与企业间的关系,并且是一种战略同盟的关系。金融服务公司模式可以使省联社摆脱经营者和监管者的双重身份,也可以避免农村金融机构多头监管的局面。
3.2.4行业协会模式 
基本设想是省级政府从省联社的日常管理中退出,不再参与农村信用社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将省联社改造成为全省农村信用社的具有社团法人性质的行业协会。这是一种松散型的发展模式,改造成的协会承担的基本功能主要是服务和协调,即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争取依法收贷、税费减免、打击逃废债等方面的具体政策,维护全省农村信用社的权益,并协调农村信用社组建全省范围内的结算网络和资金调剂市场。该模式的优点在于,行业协会是一个民间组织,有利于农村信用社彻底摆脱行政干预和自主经营。其缺点在于,对省政府而言,一方面承担了全省农村信用社风险处置的责任,另一方面失去了对农村信用社的控制权,呈现权责不对等的状态。
3.2.5金融监管模式
该模式的基本设想是中央政府将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监管权力下放到省级政府,一方面,中央政府不再承担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职责,另一方面,省政府也不再参与省联社的日常管理。该模式的最大优点是理顺了省政府和省联社之间的关系,省政府以“裁判员”的身份监管地方金融市场,不再身兼“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省份,农村信用社也实现了“政企分开”。农村金融监管模式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责权对称和政企合一的矛盾,但也存在以下制度问题:监管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这就涉及到现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的修改、完善甚至制定;农村商业银行监管面临两难困境。如果不纳入监管范围,省级政府必将会对农村信用社改革方向施加影响,即尽量不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从而影响了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多样性。如果纳入,将面临与地方银监部门的协调问题;由于监管对象和大量的监管业务都在农村,那么,监管机构也应主要设在农村的县城或中心镇,从功能上看,设在中心城市的省级监管部门必将成为摆设;最重要的是这种模式不能达到中央政府对此轮农村金融改革的战略目标,即不能整合我国长期分散的农村合作金融系统。
3.3国外农村金融模式简论
世界合作运动的兴起,已有150多年的历史。合作思想已在世界上广为传播,合作运动已形成百年不衰的潮流,合作经济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支柱之一。19世纪50年代,德国舒尔茨、雷发巽组织的城市和农村信用社,开创了手工业者和农村小生产者信用合作运动的先河。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信用合作原则在实践中经受了反复地锤炼,原则和内容得到了丰富发展。信用合作社是合作金融的基本形式,最早出现于19世纪的欧洲,20世纪初扩散到欧洲以外的地区,包括一些亚洲和美洲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合作金融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快速发展并日趋普及。经过一个多世纪的不断发展,许多国家的合作金融正逐步规范和完善,不仅有着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而且还有广泛的业务范围。因此。研究国外的农村合作金融,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对于深化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来说,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国外农村合作金融体制模式综述国外农村信用合作组织,都是首先建立基层信用合作社,在基层社联合的基础上建立地区性合作银行,并进一步在此基础上建立中央合作银行,逐步实现组织管理系统化。
由于各国社会制度、国情不同,以及人们对信用合作思想认可程度不一样,因而世界各国信用合作组织的管理体制呈现出不同的特色。可大体概括为以下几大类。1.多元复合、上虚下实的合作金融体制。较典型的是美国和丹麦等国家。美国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体系,是由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合作银行等三家独立合作金融组织构成。该体系受农业信用管理局领导.与农业信用管理局领导下的私营农村商业信贷银行、国家农业信贷银行,共同承担着美国农业资金融通的任务。2.单元金字塔式合作金融体制。目前,多数国家采取的是这种体制,具有代表性的是德国和奥地利等国。德、奥两国基层合作银行是由若干合作银行或合作社组成,直接从事信用合作业务,中间层由地区性信用合作经营管理机构组成,最高层是全国信用合作组织的中央协调机关。
在德国,处于金字塔基础地位的基层合作银行有两类,一类是为商业和小型工业提供贷款的大众银行,另一类是为农业提供贷款的雷发巽银行。德国三级合作银行都是独立完善的经济实体。3.半官半民二节鞭式合作金融体制。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系统是典型的半官半民式的信用合作银行。其机构设置分三个层次,即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总行,省级农业信贷互助银行和地方农业信贷互助银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实行的两级核算,即总行为一级核算单位。省行及下属共同为一级核算单位,两级核算调动了省行和基层行的积极性。4.寓于农业合作组织中的合作金融体制。日本和韩国农村信用合作系统.都是农业协同组合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同时又是具有独立融资功能的金融部门。在日本,金融业实行长、短期融资相分离的原则,农业金融也不例外,划分为以中、短期贷款为主的合作金融和以长期贷款为特征的政府金融两部分。日本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设置坚持立足基层,方便农户,利于经营和经济核算的原则,彼此间强调合作,不搞竞争。农协基本以信用、销售业务为主,也兼营其他业务.这与其他国家农村信用合作社相比,是别具一格的。
韩国农协信贷主要由各级农协组织负责进行。全国农业信贷银行总、分、支机构。均由全国农业协同组合中央总部领导,这种直接领导与管理的优点:一是农协中央会可以将内部资金(社员存款)和外部资金(其它单位借款)限定在货币稳定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二是有利于控制农村金融市场上的高利贷。三是有利于中央帮助农协组织开展信贷、办理国内资金汇兑。
作为政府、公共组织和银行组织的代理,向国际组织和外国银行申请贷款,从而更好地向农民提供资金。5.合作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各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在独立经营管理系统外,还设立自由联合的协会。除日本的中央合作银行直接称作联合会外,其它国家如德国、法国、加拿大等合作银行都单独设有合作银行协会。合作银行协会纯属民间群体联合组织,是种具有自我保护自我管理职能的组织。合作银行协会的会员,有团体也有个人。合作银行协会的主要任务:第一,代表和保护其成员经济、法律、财务方面的利益;二,为其成员在经营方针、策略等方面提供咨询或忠告,提供信息服务;第三,为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提供教育服务。
4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效分析
4.1农信社改革的经营效率及后续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 
现时期农信社应在稳定既定的产权制度及其组织形式的基础上,抓紧有利时机,苦练“内功”,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大软、硬件设施投入,建立健全系统内结算、汇兑体系,针对服务于“三农”发展的信贷需求特点,创新业务品种,打造农信社自己的金融品牌,提升综合竞争实力,更多地将贷款质量改善和经营效益提升置于自身发展的基础之上,减少政策依赖度;落实和完善内控与激励一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农信社员工“爱社创业”和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长远而论,针对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服务需求的特点与要求,农信社应如何实现政策性支农任务与自身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利益均衡;面临愈来愈多的国内外金融机构(组织)开始涉足农村金融市场这一严峻挑战,农信社应如何与之开展充分而有序的竞争;央行、银监会(局)、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应如何对农信社的发展予以有效扶持和适度监管;省联社作为信用社当前的行业主管机构,在正确审视自身定位和发展趋向的同时,如何处理好与下级联社之间的关系等,都是农信社改革后续发展中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5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具体建议 
5.1优化股权结构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在不同产权模式和在组织形式下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明确划分各级联社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及理事长主任监事长的职责;完善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增加三会透明度,形成权责统一 运转协调有效制衡行为规范的治理方式和组织制度;特别是要强化股东的股权意识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高管层进行有效制衡,解决农村信用社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1.放宽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限制,引入大股东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完善治理结构在农村信用社股权设置要允许大股东存在与中小股东相比,大股东具有内在监督经营层的积极性,尤其是大股东累计的表决权能可以影响决策,关系到高管人员的任用和解雇时,股东的监督机制就能发挥很大作用。 
2.放松内部职工股持股比例,增加管理层持股份额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动力源于内部职工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放松职工持股比例,会对信用社治理完善有利管理层持股是特别重要的激励措施,能使它的利益与信用社一致。 
3.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要推行独立董事制度,促进农村信用社治理效率的提高在产权为合作制的信用社也要推广独立董事制度,发挥它在治理中的制衡作用。
4.规范监事会设置,促进监督作用的发挥监事会是对董事会经理层进行监督约束的制度安排,引进外部监事,懂金融法律期货投资会计并有责任心的高素质专业人员担任。 
5.实现省级联社的角色转变,从监护者向所有者转变目前,省级联社作为制约内部人的行业管理角色具有其合理性,而随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变化完善,要实现资本授予为基础的管理,解决省联社与股东利益不一致而增加的交易成本法人治理是要建立一种科学决策机制和执行机制,这是法人治理机制的目的所在股东权益的最终实现来源于科学的决策和有效的执行 能够科学决策有效执行实现效益防范风险就是理想的治理机制,至于独立董事设几个怎样建立内部架构设置多少个委员会,具体形态要从实际出发而确定。
5.2加强风险管理 
第一,实施有效监管 
1.加强风险监管。采取切实有效办法,提高农村商业运作,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特别是在信用风险的识别、评价控制、管理水平等方面要达到其它股份制银
行的管理水平。2.加强资本的监管。积极引导农村商业洽作)银行重视资本的补充,督促其建立有效的补充资本金机制。3.积极实施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一些实际可行的分级制度,例如:管理层向董事、监事定期和不定期报告的制度,帮助董事、监事能准时获取相关信息对银行的运行状况进行控制。信息报告的内容应需要涉及到银行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产质量情况、呆账准备金的提取,还有呆账核销情况、资本充足率与风险管理状况、内部控制状况等方面,和对银行的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产生造成的巨大影响。在对内部信息建立报告制度的同时,还应当规范并强化商业银行的对外信息披露,促进信息披露透明度的提高。这样能使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得到满足。
第二,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1.建立符合银行战略定位的科学完整、高效可控的风险管理体系,是建设良好银行治理的要求。农村商业洽作)银行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要对全行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监测、计量与控制,防止风险管理失控。要通过合理明确的职能划分,实现风险管理职责在各业务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有效协调和联动管理,最终实现以促进业务发展为根本的增值型的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2.调整业务流程,优化服务结构,全面贯彻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农村商业(合作)银行的作用,主要是为了解决改制前各类规章制度之间缺乏足够的相互制约性等问题,积极实现“一个业务品种、一套业务流程、一套规章制度”的经营理念,促进内控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这样可加强员工对自己的工作流程的责任心,使其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职责与重要性,这样就能把防范风险在每个环节中得到落实。3.加强稽核审计。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应建立独立、垂直、具有监督权威的内部稽核部门,实施科学有序的内部稽核检查制度。能使银行各项业务按预定的有效程序运行,避免遭到市场风险的袭击。
5.3 改善农村金融环境 
第一,将农村信用杜重新定位于社区性的中小金融机构。鉴于无法将农村信用社定位于合作性的互助组织的实际情况,就应当将农村信用社重新定位于社区性的中小金融机构,其职责为服务于区域性“三农”,在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的基础上能服务于该区域的其它产业。 
第二,以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为根基,积极去除行业行政管理模式。在实际运行中能按照基层农业信用社的方式,以新设合并的手段来组建县级农业商业银行,或者在经济趋同的地区跨县区以新设合并的方法建立一级法人制。具体的改革过程中,应当尊重法人财产权与经营自主权。在此基础上,实现更高层次联社的转变。若仅为行业的行政管理机构,则需要将其资金来源应全部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第三,以合并重组的形式组建更高层次的金融机构,解决资金结算问题。尽快组建省级体制内的商业银行,完善农村信用社系统内资金调剂、融通职能和清算服务职能。要帮助农村信用社抓紧解决结算渠道不畅的难题,在农村信用社独立结算体系建立之前,应结合实际高效率地承担对农村信用社的结算服务,以提高农村信用社服务农村,服务农业,服务农民的融资水平,增强服务功能和核心竞争力。 
第四,各级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各级政府应当积极对信用环境展开整顿,将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作为根本出发点。积极设立个人与企业机构的诚信系统,从源头上避免出现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要不断完善农村信用社制度,使其享有与商业银行同样的业务经营权,使信用社能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筹集到更多的资金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五,建立农村发展基金,消除农信贷阻碍。股份制改革后使解决支农信贷问题变得更加严肃。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农业基金的作用,使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得到解决。发展基金的资金可通过各种合法渠道实现,例如:地方财政对于农村商业银行降低甚至减免的税务、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的支农资金和各种农业项目、社会捐赠等等。在具备足够的基金基础上,可对投入农业发展的信贷资金进行贴现、或用于补偿农村商业银行的损失,能从制度上有效解决农村信用社改制后所产生的支农信贷问题。
5.4重视小额贷款工作
大力培育民间农村小额贷款机构。一是制定非正规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方面给“合法”的非正规金融活动提供法律依据,使交易双方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另一方面,促进“合法”非正规金融活动的有序发展,降低交易成本。二是允许那些股份人数、资本金、经价者资格及其他条件达到法律规定标准规模较大的私人钱庄、金融互助会以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进行注册、登记,并比照正规金融机构实施审慎监管; 三是允许农业银行、邮政储蓄等正规金融机构在互惠互利原则下,向民间小额贷款机构批发贷款,增加小额贷款组织的资金来源。 
5.5全面提高员工素质
大力培育民间农村小额贷款机构。一是制定非正规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给“合法”的非正规金融活动提供法律依据,使交易双方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 另一方面,促进“合法”非正规金融活动的有序发展,降低交易成本。二是允许那些股份人数、资本金、经价者资格及其他条件达到法律规定标准规模较大的私人钱庄、金融互助会以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进行注册、登记,并比照正规金融机构实施审慎监管;三是允许农业银行、邮政储蓄等正规金融机构在互惠互利原则下,向民间小额贷款机构批发贷款,增加小额贷款组织的资金来源。 
5.6坚持信贷支农 
第一,盘活不良贷款 农信社在盘活不良贷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比例仍然较高,而且各地都面临相似的问题。这就需要根据各地实际的情况,采用确实可行的办法,逐步剥离不良贷款的做法。对于贷款问题较严重的农村信用社,可以通过一起处理的方式,即先由省政府出资建立或成立省联社这样一个单独的经营机构,来一起处理类似的农村信用社存在的不良贷款问题,这样可以把贷款问题集中处理,提高处理的专业化水平,从法律上将也可以抵制不良贷款的问题,更好地把不良贷款资产回收回来,这样不仅有利于借助政府的财政资源来帮助农信社核销不良贷款充实资本金,也可解决不良贷款的问题。
第二,信用采用适合自身发展的策略 (1)信用社应当根据自身的规模、特点、管理理念等来采用适合自己的计划和方式。 (2)信用社应该对于以前的错误,及时纠正,反思,指定未来的发展计划。也可以根据成本效益原则,信对信用社关键的部门进行改革和再教育。 
(3)农村信用社的管理理念要根据国家的大政方针来指定,及时的指导全体员工参与进去,正确理解和贯彻国家的施政方针,提高信息系统运行效率。 (4)信用社的日常工作的开展,应当将关键控制点、业务流程和处理规则嵌入系统程序,实现手工环境下的控制功能。要确保操作规范的可实施性。对异常的或者违背内部控制要求的交易和数据,应当设计由系统自动报告并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第三,建立健全法制建设 我国农村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建设过程中既要注意构建法治,更好注意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农村信用体系制度的健康稳定快速地发展。从现实的工作情况考虑,我国的农村信用社立法工作是一个长期漫长发展的过程,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就要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前提和保障。在我国的实际情况的大背景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同时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来颁布多部法律和多种政策来配合执法部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组成结构协调、功能合理、层次清晰、动态明晰的法律法规体系。 
第四,建立农村信用社健全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管理体系应该主要是建立农村信用管理体系。农村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它的建设主要从两方面来着手:一是自身的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诚信经营的管理理念和科学的手段;二是对于农村信用社要建立良好的外部环境,规范市场的竞争秩序。建立政府管理的信用体系,政府工作的着力点是制定宏观的规则,做好细化,培育市场需求的东西,加强信用社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提供方便的基础服务;二是提高政府影响力,推进政府的诚信建设工作的开展,以党政机关的诚信服务来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活动。政府和农村信用社一起努力,共同打造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
  第五,培育现代信用服务体系。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必须有健全的信用服务部门来作为组织保障机构。大力发展和培养一批有较高执业资质和道德水平良好的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一提高农村信用社的公平公正的市场运作化得以进行。可以成立行业合作协会,制定行业的规划和达到的标准、行业的各种规定要求;提出合理的立法方案或委托研究立法会提出有关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草案,协调农村信用社与政府及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在处理政府管理部门与农村信用社服的关系时,要始终坚持实行政府倡导,信用社运作的市场化模式,各方面、各部门都协调发展。国家设立信用基金,对满足条件的、各方面基础比较好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与资金上的优惠。 
第六,发挥农村信用社体系的正常保障作用。农村信用社可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使信贷不诚者付出与其失信行为相应代价和损失;可以借其交易中失信者的不诚行为或经济生活的失信行为,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农村信用社向当事人的交易双方、雇主、授信人和政府机构有偿提供信用调查,让失信者的记录公诸于世,让失信者从此有所顾忌,并告诫其他有侥幸心理者,这种方法是自取灭亡,再明确规定对失信者行为的经济处罚,使失信者付出惨痛代价。这样也可以提升农村信用社提应对风险的防范能力。农村信用社的信用风险存在于经营交易的全过程之中,从最初的客户开发、合同签订到最后一步,信用社随时都可能会出现信用风险问题,为提高信用风险防范能力,可以通过引导企业建立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内部授信制度和应收帐款管理制度等办法,提升信用社的信用管理水平。
5.7提高网点服务水平 
一、加大客户分流,提高离柜业务。充分调动大堂经理分流客户,发挥好现有自助设备的作用,进一步加快电子银行宣传及建设以提高离柜业务占比,进而分流柜面压力。同时密切内部沟通,使业务办理更加畅通,尽量减少客户排队时间。   
二、落实考核制度,提升服务质量。通过落实服务质量季度考核制度、客户投诉管理考核、教育培训考核,提升网点柜面人员服务水平,加强内部检查监督,对违规的服务行为严惩不怠,有效提升服务质量。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队伍素质。优质服务需要环境整洁优雅,更要求柜员操作娴熟快捷,客服经理热情专业,这就要求全行员工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全行应从小处着眼,从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   
四、完善投诉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全面细致地梳理投诉焦点问题,深入查找引发客户投诉的薄弱环节,分析内在原因,做好报告提示、落实责任追究、狠抓整改落实、主动解决,从源头上防范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把握客户需求,促进产品创新。为服务业务发展的需要,把“以产品为中心”经营模式改为“以客户为中心”服务模式,进行产品创新,根据客户 需求来研发、设计产品营销方案,加快营销机制创新,使管理行为趋于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适应客户和市场的需要,满足经营发展战略的要求,从而建立起了“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方便客户为指导、以客户满意为目标”的服务管理体制。  
六、积极开展调查,注重客户维护。通过调查及时了解客户在使用本行产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给予客户指导。收集客户的意见和需求,不断更新服务理念,加强服务工作的内容、形式、制度和管理等创新,促进网点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七、创建优秀团队文化,提升文明优质服务水准。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把尊重员工、爱护员工、关心员工作为基本出发点,激发员工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增加集体的亲和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八、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优质服务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全行员工必须提高认识,时刻放在心中,时时见诸行动。
结 论
经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了解到目前我国农信社的股份制改革并没有能达到其预期的效果。既然如此,为何还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进行改革?与此相反,然而,合作制则是长久以来我国奉行的产权制度,其在我国已经发展经历过了很长一个阶段,已经慢慢无法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我省的经济发展趋势和速度。 
笔者并不认为合作制就是尽善尽美的制度,其要进一步在我国发展下去并且发挥更大的作用,必须不断地完善其自身制度。 
笔者相信,通过不断的改革创新,进行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将会在我国实行得更加顺利,也更加有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农村信用社主要承担了其社会风险,所以,有关部门加强指引农村信用社有效发挥信用功能和防范信用风险的作用。尤其在我国在加入WTO市场以后的背景下,农村信用社将和国际接轨,同时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国际竞争挑战,而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加深,信息技术的发展,农村信用社自身所在的环境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农村信用社能否有管理科学有效的管理在这一个大的市场环境下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水平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会成为决定市场环境下的重要资源之一。
在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所有者缺位是一个显著特征,而且其他相关改革也不可能取得实质性成效。因此,国家对于农村信用社实施了产权改革,目前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有三种: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产权改革的方向是股份制,建立农村商业银行。为加强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力度和提高农村信用管理制度:就能指导农村信用社加强的自我信贷控制能力,有效防止借贷者可能出现偿债能力不足以及不履约等情况的发生,进而逐步提高农村信用社的借贷支农服务。总之,在农村信用社中贯彻股份制改革的运营理念,需要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工作才能实现。并且体制改革必须按照市场来决策,而政府需做好指导工作,给信用社提供可靠的社会信心,在掌握国家宏观政策导向的基础上,促进改革健康顺利发展。
参 考 文 献
[1]王兰芳:农村金融是建设新农村经济[J].西南金融,2008年第8期 
[2]余志海:专业让服务更“给力”——广东省中山市农村信用联社支持小企业发展纪实[J].中国农村金融,2011年第18期 
[3]谢磊等:农村信用社加强信贷管理的对策[J].南方金融,2009年第5期 
[4]马永伟:农村信用社信用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海南金融,2009年第3期 
[5]范秀红: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的研究[J].金融与经济,2008年第5期 
[6]张兰花: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制度的经济学分析[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 
[7]柯鹏海:完善我国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现实路径选择[J].中国市场,2010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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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皖政[2005]19号. 
[10]应宜逊:农村信用社向何处去?[J].浙江金融,2008年第7期 
[11]周楠,张萍:国际合作金融发展趋势对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启示 [J].生产力研究,2009年第19期  
[12] 易棉阳,曾鹃:农村信用社、国家与农贷悖论[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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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刘轶男,杜丽华: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体系——基于产权的视角[J]. 黑龙江对外经贸,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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