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范文网-论文范文
电气工程 会计论文 金融论文 国际贸易 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 学前教育 德语论文 工程管理 文化产业 工商管理 会计专业 行政管理 广告学
机械设计 汉语文学 英语论文 物流论文 电子商务 法律论文 工商管理 旅游管理 市场营销 药学论文 播音主持 人力资源 金融论文 保险学
制药工程 生物工程 包装工程 模具设计 测控专业 工业工程 教育管理 行政管理 计算机论 电子信息 市场营销 法学论文 财务管理 投资学
体育教育 小学教育 印刷工程 土木工程 书法论文 护理论文 心理学论 信息管理 公共事业 给水排水 新闻专业 摄影专业 广电编导 经济学
  • 范文首页 |
  • 毕业论文 |
  • 论文范文 |
  • 计算机论文 |
  • 外文翻译 |
  • 工作总结 |
  • 工作计划 |
  • 现成论文 |
  • 论文下载 |
  • 教学设计 |
  • 免费论文 |
  • 原创论文 |
搜索 高级搜索

原创毕业论文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范文网-论文范文 -> 免费论文 -> 金融论文

论我国保险监管体系的建立

作者: (字数:6947) 浏览:0次
免费专业论文范文
免费专业论文
政治工作论文
计算机论文
营销专业论文
工程管理论文范文
医药医学论文范文
法律论文范文
生物专业论文
物理教学论文范文
人力资源论文范文
化学教学论文范文
电子专业论文范文
历史专业论文
电气工程论文
社会学专业论文
英语专业论文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语文专业论文
电子商务论文范文
焊工钳工技师论文
社科文学论文
教育论文范文
数学论文范文
物流论文范文
建筑专业论文
食品专业论文
财务管理论文范文
工商管理论文范文
会计专业论文范文
专业论文格式
化工材料专业论文
英语教学专业论文
电子通信论文范文
旅游管理论文范文
环境科学专业论文
经济论文
人力资源论文范文
营销专业论文范文
财务管理论文范文
物流论文范文
财务会计论文范文
数学教育论文范文
数学与应用数学论文
电子商务论文范文
法律专业论文范文
工商管理论文范文
汉语言文学论文
计算机专业论文
教育管理论文范文
现代教育技术论文
小学教育论文范文
机械模具专业论文
报告,总结,申请书
心理学论文范文
学前教育论文范文

收费计算机专业论文范文
收费计算机专业论文
Delphi
ASP
VB
JSP
ASP.NET
VB.NET
java
VC
pb
VS
dreamweaver
c#.net
vf
VC++
计算机论文
毕业论文范文题目:论我国保险监管体系的建立,论文范文关键词:论我国保险监管体系的建立
论我国保险监管体系的建立毕业论文范文介绍开始:
XCLW114150  论我国保险监管体系的建立

一、保险业监管的意义
二、保险业监管的内容
三、中国保险监管的目标
四.中国保险监管的内容体系

内 容 摘 要
保险经营纯属商业行为,但是对这种商业行为即使在实行自由经济的英、美等国家,政府也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实行监督管理。这是因为保险经营的不是普通商品而是风险。保险公司如果经营不善,就可能丧失偿付的能力,其结果影响的不只是保险公司自己的利益,而是涉及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受到损失的家庭和企业不能从保险人那儿获得保险赔偿,家庭的安定生活和企业的正常生产就得不到保障,特别是储蓄性的长期人寿保险,被保险人到期得不到保险金,就会遭受很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国家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实行监管意义十分重大。通过监管,能及时发现保险公司经营上的隐患,敦促其整改,以保证其偿付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保险公司出现无力偿付的现象,从而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论我国保险监管体系的建立
 
一、保险业监管的意义
1.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保险经营纯属商业行为,但是对这种商业行为即使在实行自由经济的英、美等国家,政府也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实行监督管理。这是因为保险经营的不是普通商品而是风险。保险公司如果经营不善,就可能丧失偿付的能力,其结果影响的不只是保险公司自己的利益,而是涉及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受到损失的家庭和企业不能从保险人那儿获得保险赔偿,家庭的安定生活和企业的正常生产就得不到保障,特别是储蓄性的长期人寿保险,被保险人到期得不到保险金,就会遭受很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国家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实行监管意义十分重大。通过监管,能及时发现保险公司经营上的隐患,敦促其整改,以保证其偿付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保险公司出现无力偿付的现象,从而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2.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
保险市场充满竞争,一些保险公司为了在竞争中获胜,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或者盲目降低费率,或者承诺过高的利率,这样严重地扰乱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甚至因恶性竞争而导致业务亏损,最终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国家对保险市场进行适当的干预,严格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业务,并加以监督和管理,就可以杜绝保险同业之间不合理和不正当的竞争,维护国际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国际保险市场健康发展。
3.保证保险合同的公平和公正
保险合同是一种复合型的合同,保险费率和保险条款通常由保险公司事先确定。如果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费率和保险条款对被保险人不利,就会影响保险合同的公平和公正。国家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和管理,就可以有效地防止各种对被保险人不利的保险费率和保险条款的出现,保证国际保险合同的公平和公正,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二.保险业监管的内容
各个国家对保险业监管的具体内容可能侧重不同,但大体来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事先批准原则
绝大多数的国家,除了个人外,无论是采用公司形式的,还是互助性质的实体,只要取得国家的事先批准,都可以经营保险业务。这样的事先批准原则同样适用于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事先批准原则在全球保险业中普遍存在,有些没有保险法规的国家,也要求经过行政和机关的批准。
在通常情况下,各国法律都禁止国内居民个人向境外投保财产险。对于本地保险企业无力偿还的特定大险,允许有例外,在立法方面,允许这类保险有外商进入,但一般都要得到事先批准。在法国,保险企业在获得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经营保险业务。申请经营保险业务者,在向行政机关申请经营许可证时,应提交企业的董事及经理名单、企业章程、进行再保险的基本原则和头三个会计年度的资金安排等文件。不过根据保险法规的规定,除股份有限公司和互助保险公司外,其他形式的企业不得经营再保险业务。在日本,根据其《保险业法》规定,从事商业保险的企业,可以采用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另一种是相互公司。无论采用哪种组织形式,从事保险业务须经大藏大臣批准。如果外国保险公司想在日本开展业务,按照日本《外国保险业者法》规定,外国保险公司在日本设立的分公司享受同等待遇,但与日本公司不同的是,外国保险公司还必须设立在日本的代理人,设立时须提成准备金1000万日元。
我国保险法明文规定:“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过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采取股份有限公司或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之一;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由批准部门颁发保险经营许可证,并凭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境外保险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也必须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分支机构还可领取业务经营许可证。
2.保险公司有关股本、法定准备金等金融方面的要求
绝大多数的国家,对保险公司都有哪怕最小的资本要求,多数国家,人寿保险和财产责任险是分开经营的。比起其他险种,人寿保险公司由于其业务的长期性,其所需资本较大。法定储备金的构成,是保险公司必须遵从的,且符合商业法典的基本内容。
通常情况下,对外商的要求比对本国保险公司都要严格。许多国家都强调,对于业务遍及世界各地的保险公司,须服从本地管理,同时在法律条款中明文规定,需要在本地有最小的资本储备。我国的宪法规定,设立保险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而且以实缴货币形式形成。保险公司成立后,应按注册资本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金融监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只用于保险公司结算时清偿债务,除外不得动用。
3.保险费率、保险费的规定
一些国家执行对保险商进一步保护的政策,特别是对保险费及其利润加以管理。大多数国家,保险费率是事先批准的,然而在另一些国家,或者在某些保险行业,保险费率由具体的协会性质的机构分类规定,保险公司如欲在其境内经营,应首先成为这些机构的会员。对于佣金和其他中介费及业务费的经营性支付,在大多数国家限制较少,甚至在一些国家因有严格限制曾引起了广泛的争议,特别是对那些关税控制国。
三.中国保险监管的目标
 保险监管运行的基本问题有三:一是有明确的管理主体,即谁来管理;二是有明确的目标,即管理什么及通过监管活动应达到什么预期结果;三是有明确的监管手段,即如何管。因此,监管的目标是监管活动中的重要问题,也是监管活动的基础。
监管目的可分为总目标和一定时期的目标。一般来说,总目标往往是一种理论概念和一种总体性认识,实际操作时意义不大。因为,总目标没有解决在一定时期内监管者具体的监管内容和任何的问题。例如,企业管理的总目标是生产、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并取得最大利润。然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还应确定一定时期更专一的目标,以及所属部门的若干辅助目标,否则,企业的总目标就难以实现,也无任何意义。在保险监管理论和实践中,通常还提出保险监管的目标。从内涵上看,这个目标才是通过监管所达到的预期效果。但是,监管目的与监管目标还是有差异。一般来说,监管目的更具有内在规定性,类似于监管总目标;而监管目标则具有阶段性,可操作性。因此,在保险监管理论和实践中,保险监管目的应当是明确的,相对缺乏理论研究意义和价值,而保险监管目标则因各国保险业发展水平环境不同而差异显著,存在理论研究的意义和价值。
1.维护公平竞争
公平竞争是保险市场有效运行的保证,因此,保险监管机关应当将不正当竞争作为监管的首要目标。不正当竞争的主要形式有;利用行政手段垄断市场;向消费者提供虚假的广告、信息;诋毁竞争对手,窃取竞争对手的技术机密,侵犯竞争对手的专利权;倾销等。从国际经验看,垄断是破坏竞争秩序的最大敌人。因此,发达国家都将反垄断作为维护公平竞争的首要任务。由于垄断企业缺乏改进管理、降低保险价格、提高保险质量的动力,垄断的最大受害者不是被垄断企业,而是消费者。因此,必须站在社会公众利益的角度看待反垄断的意义。
2.保护消费者利益
保险商品属于无形商品,有其特殊性,消费者不能像挑选有形商品那样,在事前有效率地识别其品质,并且,保险的产生过程是在消费者预付保费以后开始的,保费就成了消费者在保险公司的“人质”,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但是如果让所有消费者都来监督保险公司的日常运作,不仅在技术上困难重重,监督的成本也非常高,因此,需要保险监管机关代表消费者进行监管。
3.维护保险机构的稳健性
保险公司是社会信用链条的重要一环,保险公司倒闭的影响面大,严重时危害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全性,并且,保险公司所承受的风险是潜在的、动态的,通常要经过一定时期的累计后才能显露出来,在危险爆发之后进行救助就比较困难。因此,保险监管机关需要建立动态的风险预警机制,尽量在事前防范风险,这也是国际金融界从1997年以来的亚洲金融危机中获得的教训。但是,维护保险公司的稳健性,不等于承诺保险公司不破产,破产是促进保险公司谨慎经营和优化存量资产配置的机制,即使是监管体系发达国家,不可避免地需要通过破产机制,将低效率保险公司淘汰。因此,保险监管机关维护保险公司的稳健性的焦点不是保护保险公司不破产,而是通过偿付能力的动态监管,帮助保险公司发现潜在的风险。风险防范并不能消灭风险,风险和收益的稳健性原则表现,承担风险是企业盈利能力的一个重要来源。
4.培育市场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市场失灵”除了与发达国家市场有共同的形态以外,还有一个特殊的形态,即市场发育不健全。因此,我国的保险监管机关还肩负着培育市场的使命。培育市场主要包括市场主体的培育、人才的培养和竞争规则等方面的基础建设。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目前监管机关应当给新公司多一些扶持,对于偿付能力强、经营规范的公司,可以加快其分支机构设立的速度;在人才培养方面,应当促进国际合作,培养熟悉保险市场、保险公司管理和法规,能够驾驭21世纪竞争格局的企业家、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在市场规则方面,虽然有了《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则,但是,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四.中国保险监管的内容体系
保险的经营对象是风险,保险经营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由于保险费收入与事故赔付之间存在时间差,部分资金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使保险公司具有投资的功能。保险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保险监管的技术要求不同于普通金融机构,因而国际上对保险业大都采取独立的监管体制。有的是在政府部门单独建立监管部门,如英国、加拿大、香港;有的则从属于财政部门,如日本;有的则从属于银行监管体系,在银行监管体系中单独设立保险监管部门,如美国。无论监管体制如何,其共同点是政府对保险业实行独立的监管。中国保监会的成立,预示着中国保险监管体系的独立。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作为金融监管机构,分别履行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职能。同时,中国保监会还将在全国省会城市和深圳设置32个直属派出机构人,形成独立的保险监管体系。
1.偿付能力监管制度
保证保险公司具有清偿能力是保险监管最根本的目的。为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必须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其一,建立最低资本充足率制度,把对保险公司资本的监管方式由静态监管方式转为动态监管方式;其二,建立风险资本监管制度,把对保险业务的监管模式由合规性监管转为以风险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其三,建立偿付能力监测指标体系,将偿付能力监管由一年一次的年终监管转为经常性监管;其四,建立保险保障基金制度,把对保险业的监管由对单一公司的监管变为对行业的监管。
2.适度的市场准入制度
市场准入包括机构准入和业务准入两方面。机构准入是指新机构的设立,主要有中资法人机构的准入、中资分支机构的准入、外资保险公司的准入。对不同主体的准入,应规定不同的准入条件。一般来说,对外资保险公司的准入条件应严于中资法人机构的准入条件,中资法人机构的准入条件应严于中资分支机构的准入条件。我国外资保险公司的准入至今没有成型的制度,随意性较大。保险业务的准入,是指允许保险机构从事什么业务,应根据业务分类及保险公司的资金、人员、机构等情况,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核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目前我国对中资保险公司业务准入没有什么限制,只对外资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才稍有限制。
3.强化公司内部监管和加快内控制度的建设
保险公司要做到:要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制度执行为重点,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自我约束机制,使经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有法可依。为此,不但要改变过去那种外延式粗放型的业务增长方式,建立内涵式集约型的业务经营机制,还应进一步加大内部经营机制的转化力度,根据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设置必要的岗位,增添应有的监管人员。这样,才能将责任落到实处,从根本上将各类无序竞争的行为控制住,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风险。
4.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资金运用管理
近几年,保险业务的承保利润逐年减少,甚至已出现亏损的苗头信号。于是,有的保险公司为了使保险资金增值,进行了保险资金的违规运作。因此,健全各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管好用好保险资金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根据国外保险市场的经验,保险资金运用已在保险业的发展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是由于我国国内既没有成熟的资本市场,保险公司又无清晰稳妥的管理机制,专门的投资人才又十分匮乏,因此,从提高社会经济地位,增强资金实业,掌握市场主动权的战略需要出发,必须进行安全高效的资金运用,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提高偿付能力,同时要努力探索出一套职能独立、上下结合、机制灵活、管理严格的新的资金运用管理体制,积极争取政策、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最大限度地提高保险资金收益。同时,保险资金运用权应集中到总公司,对过去运用至今尚未收回的各项资金,应加大力量,加强清收。
5.加强对机构增设的审批,严格对基层公司的管理
建立有一定覆盖面的机构网络是保险公司正常运作的基础,但有机构就要有管理、有效益。近年来,对基层公司管理不善、控制不严所造成的危害,已令许多保险公司吞下了苦果。因此保险公司要不断强化统一法人的体制,适度控制分支机构的增设数量,并切实管理好基层公司,着眼于基层公司长期经济效益的实现。
6.提高承保理赔质量,规范业务操作程序
承保和理赔名虽不同,实则一体,也是防止市场无序竞争,控制保险公司金融风险的两上重要环节。因此,要对可保财产进行认真的风险评估,并通过评估确定承保范围和应该相应使用的保险条款,以及明确保险人应负的责任等。对高风险标的还须经专家评估并落实分保。要建立核保核赔的专人负责制度,严格把好核保核赔关。为此,要将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人员通过考试选拔出来,并授权其核保人或核赔人的资格和给予其业务级别相称的、相应的权限。在理赔时,要实行严格双人查勘制度,做好查勘记录,并要善于识别和防止各种骗赔案,坚决杜绝道德风险的发生,以维护和保障保险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要对保险单证实行统一管理,特别对领取和使用保费收据严格管理,防止造假单、作假案的现象发生,以提高工作效率。
7.以社会监督为补充,发挥行业外部力量
社会监督广泛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甚至有些社会监督力量还十分强大,比如舆论监督、公众监督等。因此,如果能有效利用,社会监督可以作为保险监管的一个重要补充力量。发挥好社会监督力量,保险监管部门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其一,对保险公司进行评级监管,充分披露保险公司资信。保险公司评级主要是通过综合考察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资产质量、准备金的提取、管理能力的因素,对保险公司进行客观、公正的资信评估,按评估结果将保险公司划分为若干等级,并定期在媒体上予以公告。从而可以让社会各方面,包括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投资者、公司内部员工和上市公司的股民了解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状况和资信情况,增加保险公司的资信透明度。其二,充分利用保险业以外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通过将监管渠道收集到的数据、企业经营报表与审计师报告提供的数据和意见定期进行核对、比较,就能更清楚地看到企业经营的全貌,为有效实行监管提供可行帮助。其三、妥善处理保户申诉。建议保险监管机构内部设立正式的保险申诉部门以受理消费者的申诉。申诉部门处理保险纠纷,既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整个保险业的信誉,同时,对保险监管部门来说,通过研究保户投诉情况也可以发现有用的监管信息。通过对投诉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一旦发现问题,监管部门可以据此采取相应必要的监管行动。
总之,引导保险公司从不计成本的盲目追求规模转向以效益为中心的理性经营,使之能够有效地解决当前保险市场上存在恶性竞争问题;只有把保险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从合规性监管切实转移到偿付能力监管上来,才能从根本避免保险公司因偿付能力不足而引发的金融风险;只有构建四位一体的监管框架才能够形成一个以企业内控为内层防线,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为中层防线,以国家监管为最后防线的多重风险“防护网”,以保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和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从而使我国保险监管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参 考 文 献
1、张念:《保险学原理》,四川大学出版社2000 年版。
2、庹国柱:《保险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9 版。
3、邓祁祥,《中国保险业:矛盾、挑战与对策》,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 
4、裴光,《中国保险业竞争力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5、范恒山,管理年,《中国保险市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 



以上为本篇毕业论文范文论我国保险监管体系的建立的介绍部分。
本论文在金融论文栏目,由论文网(www.zjwd.net)整理,更多论文,请点论文范文查找

毕业论文降重 相关论文

收费专业论文范文
收费专业论文
汉语言文学论文
物理学论文
自动化专业论文
测控技术专业论文
历史学专业论文
机械模具专业论文
金融专业论文
电子通信专业论文
材料科学专业论文
英语专业论文
会计专业论文
行政管理专业论文
财务管理专业论文
电子商务国贸专业
法律专业论文
教育技术学专业论文
物流专业论文
人力资源专业论文
生物工程专业论文
市场营销专业论文
土木工程专业论文
化学工程专业论文
文化产业管理论文
工商管理专业论文
护理专业论文
数学教育专业论文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心理学专业论文
信息管理专业论文
工程管理专业论文
工业工程专业论文
制药工程专业论文
电子机电信息论文
现代教育技术专业
新闻专业论文
艺术设计专业论文
采矿专业论文
环境工程专业论文
西班牙语专业论文
热能与动力设计论文
工程力学专业论文
酒店管理专业论文
安全管理专业论文
交通工程专业论文
体育教育专业论文
教育管理专业论文
日语专业论文
德语专业论文
理工科专业论文
轻化工程专业论文
社会工作专业论文
乡镇企业管理
给水排水专业
服装设计专业论文
电视制片管理专业
旅游管理专业论文
物业管理专业论文
信息管理专业论文
包装工程专业论文
印刷工程专业论文
动画专业论文
环境艺术专业论文
信息计算科学专业
物流专业论文范文
人力资源论文范文
营销专业论文范文
工商管理论文范文
汉语言文学论文范文
法律专业论文范文
教育管理论文范文
小学教育论文范文
学前教育论文范文
财务会计论文范文

电子商务论文范文

上一篇:论广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中间业务.. 下一篇:论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

最新论文

精品推荐

毕业论文排版

热门论文


本站简介 | 联系方式 | 论文改重 | 免费获取 | 论文交换

本站部分论文来自网络,如发现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指出,本站及时确认删除 E-mail:229120615@qq.com

毕业论文范文-论文范文-论文同学网(www.zjwd.net)提供金融论文毕业论文,毕业论文范文,毕业设计,论文范文,毕业设计格式范文,论文格式范文

Copyright@ 2010-2024 zjwd.net 毕业论文范文-论文范文-论文同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