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方部分发达国家来看,这20年来非常重视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和发展,一方面把婴幼儿的早期发展纳入政府的公共职能部分,另一方面出台政策,颁布法律法规,制定行业标准,充分调动市场的力量,满足社会的托育需求。2008年9月,英国颁布新的早期基础教育体系(Early Years Foundation Stage,EYFS),并纳入英格兰《儿童保育法案》(Childcare Act 2006),以此促进0-5岁学前儿童早教水平,促进幼儿发展,为幼儿未来学习和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EYFS体系包含七个学习领域,包括28项目早期教育目标,117个评价标准,对所有的托幼机构进行统一评估。美国的托育市场发展比较成熟,每个州都会对各类日托班的标准有立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