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英文: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其商业运作里对其利害关系人应付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是基于商业运作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想法,企业除了考虑自身的财政和经营状况外,也要加入其对社会和自然环境所造成的影响的考量。利害关系人是指所有可以影响、或会被企业的决策和行动所影响的个体或群体,包括:员工、顾客、供应商、社区团体、母公司或附属公司、合作伙伴、投资者和股东。“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最早由西方发达国家提出,近些年来这一思想广为流行,连《财富》和《福布斯》这样的商业杂志在企业排名评比时都加上了“社会责任”标准,可见西方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视。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许多企业的社会责任观念尚未完全树立,不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在中国出现始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早期企业社会责任大多是跨国采购商要求中国企业满足其提出的工作条件和工人待遇要求等为数不多且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的出口加工区。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的活动开始进入加速发展阶段。这一时期,越来越多的企业遇到社会责任问题,跨国采购商对中国企业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标准也日趋严格,成为必须满足的条件,这使中国企业不得不开始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在中国的逐步扩展,中央和地方政府等有关部门也逐步提高了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重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