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这一名词,直译自英文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对这一名词的定义尚无一致的意见,不同的学者、组织给出了不同的看法。欧盟将其定义为企业在商业运作和与利益相关者的相互关系中自愿承担的对社会和环境的责任。阿奇·卡罗尔的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四个方面。黎友焕将其定义为在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企业对利益相关者应承担的经济、法规、伦理、自愿性慈善以及其他相关责任。李纪明将其定义为企业对既受企业决策和活动影响,有能影响企业决策和活动的利益相关者承担的责任。在此,笔者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为回馈社会而应承担的责任,包括经济、法律、伦理和其他自愿性责任。